外界關注大新竹合併升格議題;立法院會今(24)日處理報告事項議程,朝野立委表決後,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所提地方制度法第4條條文修正草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現行地方制度法第4條第一項條文規定,人口聚居達125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柯建銘所提修法版本,是將「且」改為「或」。
根據柯建銘的提案案由指出,有鑑於直轄市的設置,應考量國土空間規劃及產業發展現況,促使區域間資源共享、互利互補,帶動周邊地區攜手成長,創造就業機會,以促進城鄉均衡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為目標。
提案案由也指出,為因應少子化現象及數位治理的發展,唯一以區域人口規模為前提,無法兼顧基於國家特殊目的需要的直轄市設置,因此提出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