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電廠擴建計畫於14日通過環境差異分析案,引起雙北市及環團的不滿。經濟部能源局今(16)日表示,在2025年非核家園的前提下,若2025年沒有深澳電廠,將影響備用容量率1.4%,無法達成備用容量率15%的法定目標,使得缺電風險提升。
14日晚間,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以「審核修正通過」及「應就變更內容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2個選項由環評委員投票,1票之差全案通過環評,引發各界環保人士不滿,新北市政府也對此宣布,將不會核發生煤使用許可,也不核發固定汙染源設置許可及操作許可。
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根據《電業法》規定,備用容量率需達15%。能源局推估,深澳電廠第1部機組將於114年完成,屆時備用容量率為16.3%,若少了深澳電廠備用容量率1.4%,就將無法達到法定備用率,使得缺電風險提升。
台電總經理鍾炳利則表示,新設的大林、林口燃煤電廠與未來深澳等都是採用超超臨界機組,讓排放污染物降到最低,且台電都使用乾淨的亞煙煤作為燃煤原料,符合排放規範。
此外,針對電力排碳係數(每1度電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規範,林全能指出,2016年每度電排碳0.529公斤,到2020年每度電應降到0.432公斤,2025年則為0.394公斤。林全能表示,這些估算已加入深澳電廠,屆時台電的燃煤電廠以及整體發電都仍會符合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