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邦瑞說,他有幸參與國際開發署一個研究項目,看過這個機構的一些歷史檔案,其中有部分資料是關於美國在60年代如何推動台灣及韓國市場自由化及政治民主化的19個步驟,其中一個步驟是指認當地政府中的改革派,並以合法方式減低反對派的影響,當時美國也曾經想過以相同方式推動中國民主化。這些資料由於甘迺迪總統,尤其是約翰遜總統及白宮國安會幕僚都涉入極深,至今仍然未曾解密。
他認為,如今美國應該重新思考如何促進中國民主化,因為一個民主的中國符合美國利益,將政府中所有部門的相關項目做一個戰略性整合。
白邦瑞舉了一個例子說,一個美國上訴法庭法官最近訪問中國時,中國法官對他提出的一個問題是:共和黨如何介入法庭裁決?法庭如何得到共和黨的指導方針?是否由共和黨全國委員會通過電話給法庭一個草擬的裁決?這位美國法官答复說:「不,這在美國是違法的,無論民事或刑事審判,政黨繞過審判涉入法律程序是違法的。」這名美國法官說,房間裡的中國法官聽到他的答复都感到吃驚,認為他在說謊,他只是不願承認政黨在擬定法律裁決扮演的角色而已。
白邦瑞說,中國自認已經有民主,並且把在全世界阻止或壓制西方形式的民主當作是它的責任,因此在非洲,他們以資金和安全部隊支持最糟糕的獨裁者,中國有大量金錢來做這個工作,例如它的「一帶一路」項目就受到批評,被認為中國的貸款毫無標準可言。
他說,中國對民主的定義與美國或西方民主的內涵極為不同,他們所謂的民主,就是所有人都出席會議並投票,這被稱為是「黨內民主」,他們將西方民主描繪成是由大企業和財團控制一切,甚至他看過有中國學者在一本書中介紹說,華盛頓智庫所有「產品」都是由大財團和利益團體出資所作。
白邦瑞說:「他們對此作出嘲笑,說中國才是地道的民主,可以好好地、靜悄悄地出口到其他國家。所以我們在討論的,不僅僅是學術上關於中國式或西式民主的不同,如果要說美國政府以10年3億美元資金來推動中國民主化,那麼就算再加上自由之家和美國政府所有部門所有開支,我們促進民主化的總開支,都只是中國用於他們自己版本民主的一個微小部分而已。」
對於中國是否應該走向西方式民主的問題,哈德遜研究所高級研究員亞瑟·赫爾曼(Arthur Herman)對美國之音表示,那些有權力的中國領導人總是告訴人民,西方民主對中國不適用,要不就說中國本來就有民主,而且中國的民主比西方的或是台灣的民主要好上千百倍,不過這種說法只是在欺騙人民,因為他們所稱的民主無法促使社會和諧安定。
赫爾曼說,隨著中國內部經濟壓力越來越大,人口結構無法再支撐得起老化的危機,許多省份和地區不斷升高的不滿情緒,「透過真正的民主體制來作為洩壓的安全氣閥對中國領導人會更具吸引力」,那時或許對這些領導人來說,民主化就不再會被視為是一個威脅,而是他們的「救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