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況下,馬來西亞政府於2月20日發佈金正男遇刺後的第一份官方聲明,批評北韓大使的話都是「妄想、謊言和半真半假的欺騙性描述」。姜哲後來被馬方驅逐。
馬國警方2月24日正式確認,金正男確實死於VX神經毒劑。3月3日,馬國政府發表聲明,強烈譴責在金正男遇刺案中使用致命神經毒劑攻擊。但是,聲明沒有指明北韓犯案。
北韓扣「人質」施壓馬國
事實上,馬方唯一一次直接指控北韓是在3月8日,當時北韓阻止三名馬來西亞外交官和六名家屬離境。
馬來西亞總理納吉氣憤地說,北韓將馬國公民扣作「人質」,並指控北韓政府使用被國際禁止的化學武器,在馬來西亞境內刺殺本國公民。
但是,為了營救馬國公民,納吉不得不降低調門。馬來西亞最終同意准許三名在北韓使館內的嫌犯離境。
馬來西亞還同意「按照金正男家屬的要求」將他的遺體移交給北韓方面,但拒絶透露是哪一名家庭成員,也沒有提供更多的信息。
北韓至今堅稱,死者並不是金正男。
神秘的「詹姆斯」
馬來西亞政府允許三名在北韓使館內的嫌犯離境前,曾對其中兩名進行了問話。但第三個人的身份一直沒有被披露,甚至連他是否已經隨其他兩人離境,都沒有確鑿的消息。
直到審判開始後,主要調查警官阿濟茲(Wan Azirul Nizam Che Wan Aziz)才承認,這個神秘的第三個人名叫Ri Ji U。
涉案的印尼籍女子艾希亞說,此人自稱「詹姆斯」(James),就是他僱傭她參與一個電視台的「整人節目」。
阿濟茲警官說,警方並未在北韓使館內與「詹姆斯」面談,因為沒有收到相關指示。他還說,他沒有查證Ri Ji U是否已離開馬來西亞。
在法庭上,阿濟茲警官的證詞有時自相矛盾。例如,他說警方沒有北韓嫌犯的護照信息。但去年2月,警方就向媒體提供了其中三人的護照號碼。
證人:北韓「星探」聘用段氏香
在審判期間,兩名「女刺客」的辯護律師指出控方證詞的多處嚴重紕漏。
辯方質疑警方為何沒有訊問一名越南的重要證人。該證人的證詞說,是她把段氏香介紹給一個姓李的男子,她和段氏香當時都以為此人是為拍喜劇找演員的星探。
據信,這位姓李的男子是Ri Ji Hyon。他是一名前北韓駐越南大使的兒子,越南語流利。他於金正男遇刺當天離開馬來西亞。
另外,辯方認為,馬國警方沒有逮捕任何北韓嫌犯,而這些人是重要證人,其證詞對該案至關重要。這些人可能有外交豁免權,但這並不妨礙警方對其進行訊問。
金正男還是「金哲」?
但是,在BBC駐東南亞記者海德看來,最驚人的一點是,對北韓政府涉案的可能性,控方乾脆拒絶考慮,甚至不想提及,也不願調查任何相關的線索。
辯方在審判中提及,有媒體報導說,金正男遇刺前曾在馬來西亞的浮羅交怡島(Langkawi)會晤一位身份神秘的韓裔美國人,此人可能是個情報人員。
阿濟茲警官承認警方對此次會面知情,但又說他什麼具體情況都記不起來了。
這次會面的情況顯然值得進一步調查,但馬國警方似乎並未跟進。
尤其奇怪的是,控方和北韓官方的口徑一致,用金正男持有的假護照上的姓名「金哲」來稱呼死者。
金正男遇刺案疑雲重重。按理說,案件審理過程中,各方證詞應會令案情明朗化。但是,事實並不是這樣。
不知是什麼原因,馬來西亞正試圖將北韓政府在案件中的角色繼續掩蓋在疑雲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