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谷近年最受矚目的驚天詐欺案即將落幕。美國聯邦陪審團3日裁定,有「女版賈伯斯」之稱的血液測試公司Theranos創始人霍姆斯,被控的11項罪名中有4項成立,包含2項共謀詐欺、2項電匯詐欺罪,各項罪名的最高刑期皆為20年徒刑、以及25萬美元(約新台幣690萬元)罰款外加損害賠償。
37歲的霍姆斯(Elizabeth Holmes)創業近20年,無所不用其極地欺騙投資者與大眾,讓所有人相信她創辦的公司Theranos可以開發出革命性的醫療設備,只要幾滴血就能夠進行至少240種檢驗。然而事實上,Theranos根本沒有研發出造福全人類的設備,還為了圓謊、籌資而向一般公眾提供錯誤的血檢結果,導致病患延誤病情或讓健康的人以為自己有病。
檢察官透過各項證據指控她自始至終都是一名痴迷於名利的騙子,多名實驗室主任作證,表示他們不僅一次告知霍姆斯有關Theranos的技術瑕疵,但霍姆斯卻試圖淡化他們的疑慮與擔憂,並且對投資者聲稱「一切正在按計劃運行」。檢察官在結案陳詞時指控,霍姆斯「選擇欺詐而非承認創業失敗,選擇對投資者和患者不誠實,此舉不僅無情,還是實實在在的犯罪」。
而她則將自己塑造成矽谷罕見、具魄力與前瞻性的女性創業者,她並堅持從沒有意圖欺騙任何人,「創業失敗不等於詐騙」。她還指控曾遭到57歲的前男友、Theranos前總裁桑尼(Ramesh "Sunny" Balwani)性虐待與控制。
經過3個月的審判、傳喚數十名證人以及陪審團長達7天的審議,陪審團3日裁定這位創始人犯有4項罪名。《美聯社》(AP)指出,霍姆斯坐在庭上平靜地聆聽裁決,臉上沒有明顯的情緒。在法官離開法庭後,她起身擁抱新婚丈夫、酒店集團繼承人埃文斯(Billy Evans)和父母,接著與律師一起離開。
她的刑期宣判日尚未公佈,多數法律專家認為,她不太可能會被判處最高刑期。密切關注此案的律師大衛林(David Ring)表示,判決結果對檢方來說憂喜參半,對霍姆斯則顯然是一大損失,因這位新手媽媽將為此入獄至少幾年。
在刑期宣判之前,她將保持自由之身,除非法官裁定羈押。檢察官辛茨(Stephanie Hinds)在書面聲明中感謝陪審團在新冠疫情期間審理案件,並表示霍姆斯現在必須為她的罪行承擔責任。
以謊言編織美夢
2003年,當時才19歲的史丹佛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高材生霍姆斯創立了生技公司Theranos,追求「一滴血驗百病」的醫療革命夢想,但忙碌工作了15年後,2018年她被指控十幾項重罪,美夢儼然成了一場惡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