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新北市議員王淑慧被控自2011年起,詐領高達335萬元的助理費及春節慰勞金,新北市地院13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王淑慧9年刑期,褫奪公權5年,另6名涉案助理則分別被判6月至2年不等的徒刑,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對此,王淑慧答辯時痛批,檢方隨便接到檢舉信後就污衊,總統蔡英文的司法改革失敗。
檢方指出,王淑慧犯罪手法分為2種,第1是真的有聘用公費助理,但只給部分現金,其餘留為私用,第2種是掛名沒擔任助理者當人頭詐領款項。
判決書提到,王淑慧擔任第1屆新北市議員時,僅付部分薪資給議員公費助理林永瀨,且持有未實際聘用的姪女王世媛與林永瀨的帳戶。
王淑慧:我拒絕很多財閥、我需要這樣嗎?
檢方於2020年6月將王淑慧起訴移審後,王淑慧認罪,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然而在案件進入審理程序後,王淑慧卻改口否認,辯稱姪女及外甥女是「網軍」,負責蒐集輿情、網路評論,並稱把公費助理費挪以支出其私聘助理費用。
王淑慧答辯時指稱,「我從黨外時代努力到現在,一直秉持勤政、清廉,我拒絕很多財閥、我需要這樣嗎?」痛批檢方隨便接到檢舉信後就污衊,「完完全全快樂的孩子(指姪女及外甥女等人)就被檢察官嚇死了。」王淑慧批評,「我覺得這種制度要改,蔡英文的司法改革失敗。」
合議庭認為,王淑慧未提出姪女及外甥女任何具體工作成果,卻按月領取高於其餘公費助理的薪資,且王淑慧保管2人薪資帳戶資料,並持提款卡提領新北市議會匯入薪資帳戶內的薪資,足以認定2人就是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