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文:極左思潮下政治干預司法,一黨專政下民主是奪權手段

2022-02-26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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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人恐怕不容易了解那時候左派人士的意識形態。這裡摘要刊登一份幾年前在中國網頁轉刊的1968年文革期間的離婚判決書,或可幫助今天的人們了解當年左派是怎麼想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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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指示

要鬥私,批修!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68)高民監字第177號

申訴人:史德宏,男,38歲,京西XXX幹部。 被申訴人:潘秀蘭,女,35歲,中共湖北省XX地委幹部。

案由:史德宏和潘秀蘭於1952年自主結婚。近幾年來,潘秀蘭的思想起了變化,在婚姻家庭問題上的資產階級思想一度佔了上風。1964年潘秀蘭以沒有感情為理由,要求與史德宏離婚。1965年6月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史德宏不服上訴。1967年11月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史德宏向本院申訴。

本院認為:潘秀蘭指「沒有感情」,完全是由於她資產階級思想發展的結果。 這是社會主義婚姻家庭中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兩個階級在意識形態方面的激烈鬥爭。對資產階級思想必須從各方面進行批判和抵制,決不能讓它自由氾濫,決不能讓它破壞社會主義的婚姻家庭制度。

只要潘秀蘭以「鬥私、批修」為綱,用偉大的毛澤東思想批判和克服自己在家庭問題上的資產階級思想和行為,雙方的婚姻家庭關係是完全能夠改善和鞏固下去的。

北京市兩法院批准離婚的判決書,回避了兩種思想的階級鬥爭,是中國赫魯雪夫的資產階級「唯感情論」的產物。這兩個判決書都是錯誤的,應予撤銷。

本院判決如下:一、撤銷兩個判決書。 二、不准潘秀蘭和史德宏離婚。

1968年6月28日

大陸網民以「太逗了」(太惹笑)來形容。不要覺得可笑,因為歷史是會重複的。當政治干預了司法,到了極致,就會有這樣的法院和這樣的裁決。「人民畫報」在照片上塗掉四人幫也不好笑,去年美國左派不是連《美國獨立宣言》起草人傑佛遜和國父華盛頓的雕像都要拆除嗎?(原文發佈於11月3日)

失敗者回憶錄84:民主假期

中國在 1978年5月的《光明日報》和《人民日報》發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在理論上推翻「兩個凡是」,並由這開始了「民主假期」。

有朋友問,「鄧小平的政海浮沉」一文是怎麼來的?是邀稿,還是上面轉交的?當時官媒還在吹捧華國鋒的「兩個凡是」呢。我回答說, 「是我與妻子合寫,並以齊辛筆名發表的」。

所謂「兩個凡是」,是指四人幫倒台四個月的1977年2月,《人民日報》社論按當時黨主席華國鋒的意旨,提出「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這是「兩個凡是」的經典表述。按此方針,毛提出撤銷鄧小平職務的指示,自然不能違反。《七十年代》率先呼籲鄧小平復出,算是走在中共政治改變的前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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