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日前通過《菸害防制法》全文修正草案,將禁止吸菸的年齡提高至未滿20歲,並禁止電子煙,同時也納管加熱菸等菸草產品;並將大專院校、幼兒園等納為禁菸場所。不過有業界人士表示,其實這可以看得出來,有特定菸商的遊說力道特別強,對於新興菸品的開放遊說,可說相當積極。
修法條文明訂,電子煙因造型新奇,經常添加特殊口味,成分複雜多變,健康危害難以掌控,考量國際出現多起嚴重肺傷害、致死案例,台灣也出現電子煙造成肺傷害的高度可能個案,且電子煙明顯具有導引青少年及未曾吸菸者使用菸品的入門效應,將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的各式類菸品。
修法條文規定,符合菸品定義,未經核可上市的新類型菸草產品,如加熱菸等,或已上市,因業者改變其成分或製程等,致有未知健康風險之虞的菸品,衛福部說,業者應於製造或輸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核定通過後,始得為之,及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指定其應於一定期限內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修法也禁加味菸,禁止菸品添加具有花香、果香或巧克力、薄荷口味,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用的添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