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可能面臨刑事與民事處罰 但定罪並不容易
如果檢調人員認定川普的競選團隊或柯恩刻意隱瞞「封口費」一事,川普可能面臨刑事與民事處罰,不過要將川普定罪可能不容易。2008年,角逐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提名的北卡羅來納州聯邦參議員愛德華茲(John Edwards) 被爆非法使用選舉捐款支付封口費給懷孕的情婦,最終檢察官未能將他定罪。
不過「共同事業組織」副主席萊恩(Paul S. Ryan)指出,川普的這件案子可能更嚴重,因為柯莉佛原本要在大選前夕將這段桃色醜聞公諸於世,而且她是在總統選舉投票前11天收到「封口費」。
「通俄門」特別檢察官可能會調查
川普在2016年大選期間,其團隊為求勝選而疑似私通俄羅斯,掀起「通俄門」風暴。「通俄門」與柯莉佛掀起的「桃色風暴」看起來並無關聯。然而,律師柯恩參與了2015年川普集團在俄國首都莫斯科建造「川普大樓」的計畫,如果「通俄門」特別檢察官穆勒(Robert Mueller)認為柯恩的證詞有利於調查,他就有理由調查柯莉佛收到的這筆封口費。
聯邦最高法院:現任總統不能免於民事訴訟
1997年,阿肯色州政府前職員瓊斯(Paula Jones)控告時任總統柯林頓(Bill Clinton)擔任州長期間對她性騷擾,柯林頓要求在任內有暫時的民事豁免權,以免影響總統職權,但聯邦最高法院裁決不能暫緩針對總統的民事訴訟,除非總統能證明民事訴訟會妨害總統履行憲法所賦予的職權。
刑事訴訟方面,聯邦最高法院從未明確表示現任總統是否可以拒絕接受偵訊,但立場傾向必須接受,這對穆勒的調本工作有利。目前除了暴風女丹妮絲的官司之外,川普還被他以前主持的《誰是接班人》(The Apprentice)女性參賽者(Summer Zervos)澤沃斯控告妨害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