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甲指出,各當事國根本不認同中國可以依照《海警法》在爭議海域履行職權。過去一年來中國罔顧國際規範,執意在該等海域維權,招致反對是必然的,甚至可能引起海上紛爭。
日中裝備實力差距大
2021年1月31日清晨,兩艘海警局船隻在尖閣諸島海域航行,逼近日本船舶,遭到日本海上保安本部警告,要求駛離。
對此,日本官房長官松野博一在2月1日的記者會上說:「對反覆駛入領海感到非常遺憾。在做到警戒監視萬無一失的同時,將冷靜且堅決地應對中國」。
日本防衛相岸信夫也在記者會上強調:「不能允許針對日本固有領土尖閣諸島的行動。」
對於中國施行《海警法》滿一周年,岸信夫表示:「不論施行前後都在關注中國艦艇的動向,將繼續進行警戒監視。」
台灣當代日本研究學會第一副會長陳文甲表示,中日關係在美國印太戰略成型後愈發惡化,其原因乃中國持續提升其軍事建設,並不斷地增加突破第一島鏈直達西太平洋的頻率,控制第一島鏈水域的意圖甚為明顯,而日本系第一島鏈中圍堵中國的關鍵。
他說:「從2012年之後,日中就因為尖閣諸島的主權爭議而關係惡化,因此中國利用《海警法》加強在尖閣諸島的執法行動,除了傳統上的領土主權問題外還牽涉到安全問題,而尖閣諸島也是中國突破島鏈封鎖的地點。《海警法》實施後,中國為了彰顯對尖閣諸島的主權,幾乎是常態性的在該海域外圍保持3、4艘海警船艦,並追逐在附近作業的日本漁船,引起日本海上保安廳船艦前往馳援。」
陳文甲指出,一旦雙方船艦短兵相接,中國可能依照《海警法》中規定的職權對日方船艦使用武力或衝撞。雖然日方已在近十年加強裝備,但是海警船的噸位遠大於日本海上保安廳船艦,日本為了保護保安廳船隻,可能出動海上自衛隊支援,屆時海軍船艦必將馳援,進而造成雙方的軍事衝突。
自從日本在2012年度將尖閣諸島國有化開始,海上保安廳已擴充配備至51艘大型巡邏船,預估到2025年度將增至81艘。考慮到加強包括尖閣在內南西諸島防衛力,海上自衛隊也開始加強部署新型護衛艦等裝備,構建54艘護衛艦和22艘潛艇的體制。
目前日本海上保安廳與自衛隊的預算均持續增加,但與中方的裝備增長速度相比仍然差距甚大。據2020年底數據顯示,海警局擁有131艘最大排水量1000噸級以上的船隻。日本自衛隊高層表示:「中國船艦的增速驚人。日本人員方面也不足。」
對此,明治學院大學法學部教授鶴田順表示,日本海上保安廳擴充編制與裝備的速度與規模不可能與中國相比,因此日本必須提高應對各種局勢的能力。因為根據中國《海警法》中明確規定的海警組織形式和權限,海警可視為兼具海上執法機構和軍事機構的雙重功能,而且從外部無法判斷海警的實際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