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允許海警部隊使用武器的《海警法》施行到今年2月1日滿一周年。過去一年,海警船隻駛入日本領海的頻率創下歷年來的新高。專家表示《海警法》的規定與國際法不同,海警船在爭議海域出入易造成武裝衝突,日本應強化夥伴關係制衡中國。
2022年2月1日為中國施行《海警法》滿一周年。中國《海警法》規定,在中國聲稱的管轄海域內,當外國組織或個人不服從中國指令時,海警機構工作人員可以使用武器。出現在尖閣諸島(中國稱釣魚島)周邊的海警船有的搭載了類似機關砲的裝置。
去年一年中,海警船隻駛入日本領海累計共40天、創下歷年來的新高。海警船在包括領海外側在內的活動從未中斷。
日本海上保安廳長官奧島高弘1月19日在記者會上嚴肅地表示:「雖然隸屬於海警局的船舶動向沒有大的變化,但現場情況依然嚴峻不容樂觀。」
日本政府質疑中國《海警法》和國際法的整合性,對於海警船在爭議海域履行職權表示不滿。
中國《海警法》規定與國際法並不一致
前日本海上保安大學教席,明治學院大學法學部教授鶴田順(Jun Tsuruda)表示,日本政府認為中國《海警法》的規定與國際法並不一致,是問題所在。他對美國之音說:「例如《海警法》第三條有關中國管轄海域及其上空的適用範圍,雖然沒有規定管轄海域的具體定義,但是按照2016年8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管轄海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水、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其草案中也有幾乎相同的規定。」
鶴田順指出,《海警法》的規定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不同,提出了自己的海域主張,其所造成的海域爭議讓日本感到棘手。
台灣當代日本研究學會第一副會長陳文甲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中國自稱海岸線長達18,000公里,依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可主張的管轄海洋面積約300萬平方公里,但是這些所謂的管轄範圍大多與周邊國家存在領土與主權紛爭,也就是所謂的爭議海域。
陳文甲說:「日本認為早在1895年之前,日本經沖繩縣政府多次實地考察後,認定尖閣諸島為無人島且未有受清朝或其他國家統治的痕跡,1895年1月14日通過非公開的內閣會議將尖閣諸島以無主土地先佔的規則,納入領土範圍。二戰後經過美國託管20餘年,於1972年移交給日本新成立的沖繩縣進行管轄;同樣的在南海,中國宣稱擁有主權的主張也受到區域內國家的及域外大國的否認,尤其菲律賓與越南對中國聲稱的九段線說法一直抱持反對的態度;其他在黃海上與韓國及北韓也存在爭議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