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無瑕疵」 樂生環評訴訟仍遭駁回

2015-02-12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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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新莊機廠之環境評估影響違法」公民訴訟案經過一審敗訴、二審發回重審後,在1月底進行最終言詞辯論,今(12日)仍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駁回。(資料照片,吳逸驊攝)

「捷運新莊機廠之環境評估影響違法」公民訴訟案經過一審敗訴、二審發回重審後,在1月底進行最終言詞辯論,今(12日)仍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駁回。(資料照片,吳逸驊攝)

纏訟多年的樂生爭議仍未有解,「捷運新莊機廠之環境評估影響違法」公民訴訟案經過一審敗訴、二審發回重審後,在1月底進行最終言詞辯論,今(12日)仍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駁回,「樂生保留自救會」與「青年樂生聯盟」表示將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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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癥結點在於2007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協調的「530變更施工方案」,是否有重新進行環境評估的需要。聲援樂生的公民團體認為「530方案」,是近年樂生面臨走山危機的禍首,但環保署與捷運局律師則堅持開挖面積縮小,當年提出的「變更內容對照表」已經足夠,且已通過環評委員會專案小組的審查。

原告律師蔡雅瀅曾在辯論時指出,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若欲變更原本的申請內容,必須重新辦理環評才能核准,另一律師陳孟秀也批評,當初有許多專家認為「530方案」將對樂生院與附近地質造成不良影響,捷運局卻忽略變更內容對照表必須符合「變更內容對環境品質維護有利」的前提。

曾參與衛福部樂生安全會議的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1月底以原告輔佐人身分證稱,「雖然總開發面積下降、開挖量體減少看起來很好,但其實挖一半更危險,因為另一半會滑下來。」他認為「530變更方案」是個錯誤、危險的方案。

儘管如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仍未採用陳文山的證言,僅從程序面認定捷運局、環保署並無違法,也無權要求重做環境評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當初變更施工方案後,有否重做環評或環差報告的需要屬於「專業判斷」,均應交由環評委員會決定,而非開發單位捷運局可以自行決定,作為主管機關的環保署也只能審查變更內容核准與否,無權要求捷運局重做環評。

對此,蔡雅瀅表示仍將繼續上訴,儘管捷運局在程序上被認定並無瑕疵,但樂生院舍與院民已面臨迫切危機。她希望新任台北市長柯文哲能引領捷運局正視樂生走山問題,並且考慮重新選址,維護樂生院民與附近居民的安全。

台北捷運新莊機廠橫跨樂生療養院保留的兩院區,規劃為新莊線供電、維修等相關用途,預估將於2018年完工;然而,自機廠工程開挖以來,緊鄰的樂生院主恩舍牆壁龜裂,甚至發生天花板掉落的事件,令部分院民與聲援民眾相當不滿。

聲援團體認為,當年保留40棟建築、拆遷重組9棟建築的「530方案」儘管縮小新莊機廠的面積與量體,實際上卻擴大了風險損害,因此提出「機廠立即停工、樂生環評重做」的訴求,並發起公民訴訟。

這起公民訴訟案在2009年由IDEA台灣分會、中華民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台灣人權促進會作為訴訟代表人,2011年一審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2013年最高行政法院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程序審理,並在2014年完成準備程序;今年1月29日進行最終言詞辯論,今天宣判訴訟結果,樂生訴求仍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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