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平等,必須建立在相互尊重(公正司法)的基礎之上!無法體現「相互尊重」的個體行為、社區管理、國家制度,絕對不會產生(提升):人人平等!國家制度一定是能夠影響和決定個體行為與社區價值(習俗管理)的。中國的「共產社會制度」巳經推行七十餘年,居然還會讓八孩母親類似的悲慘人生成為「正常(合理)現象」,有什麼理由不去質疑它的實際成效?「共產主義」的理論依據是「統治階級壓迫被統治階級」,而不是去主張(力求)建設「平等互利的友好合作」。自然不可能出現推進和建設中華民族的文明進步,或不會出現創建中國民眾之間的「相互理解與相互尊重」!
為此,僅僅是去指責(或處罰)傷害八孩母親的個體,顯然不能徹底解決類似案件的持續產生。徹底改變中國的「共產極權專制」制度,創建基於「公正司法」的社會制度才能從根本上推進中華文明的進步!中國人民(中華民族)不應該接受欺騙世界(世人)的「共產社會主義」制度,必須廢除「共產專制政府」主導下的:權貴等級社會。唯有徹底終結了"集權專制政治制度」,才能促進中華民族的文明(平等)價值!儘管人類社會不可能實現「絕對的人人平等」,但廢除了「共產集權專制」一定可以縮小中國的社會等級和提升民族文明,也才能夠最大程度的消除類似八孩母親悲慘人生(非人待遇)的持續產生!
*作者為獨立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