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今(17)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報告。勞動部表示,未來在台工作滿6年以上的移工,及取得我國副學士學位的僑外生符合薪資與技術條件者,均可由雇主申請在台從事中階技術工作,並且無工作年限的限制。全案可望4月底前正式上路。
行政院新聞傳播處通知,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今是羅秉成政委兼發言人主持,勞動部王安邦次長、財政部莊翠雲次長、法務部蔡碧仲次長、內政部陳宗彥次長、國防部柏鴻軍政副部長及陸委會邱垂正副主委出席。
為因應我國中階技術人力缺工逐年擴大,且產業一再反映優秀資深移工受限就業服務法工作年限限制,加上鄰近國家爭相延攬並留用優秀外國技術人力,勞動部與相關部會多次協商,留用薪資與技術條件符合規定,且在台工作6年以上移工或副學士學位以上僑外生,並初步限定以海洋漁撈、製造業、營造業、農業及看護工等缺工產業從事工作,未來亦將視國家經濟發展需求滾動檢討開放業別。
勞動部表示,基於保障國人就業權益的立場,秉持「優先關心本勞,尋求就業與產業發展平衡」的精神,未來計畫上路後,雇主仍須踐行國內求才招募程序,招募人數不足者,始得就不足人數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另外為提升國人整體薪資水平,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已訂定薪資門檻,如從事產業類中階技術工作經常性薪資應達3.3萬元以上,且應具備一定技術水準,以期在補充產業所需中階人力的同時,亦保障本勞的就業權益。
勞動部這次所提報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預定於今4月底前修正相關法規正式上路,未來將視中階技術人力留用情形及國家人政策推動方向,滾動檢討相關規定。民眾未來可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資訊,或撥打1955、02-89956000專線詢問。
此外,財政部表示,本次促參法修法包含三大方向,擴大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類別、增訂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及新增履約爭議調解機制。
為配合國家政策發展,新增綠能設施及數位建設為促參法公共建設類別;為引進多元民間參與模式與國際接軌,增訂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機制,經評估具有必要性、優先性及迫切性之公共建設,並確認依促參法辦理較政府自辦具效益者,得由主辦機關於營運期間購買公共服務以降低投資風險;為協助解決促參案履約爭議,新增履約爭議調解機制,由財政部設置履約爭議調解會,以改善促參案提前終止契約情形。
財政部表示,促參法修正草案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後,該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期能早日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