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偵辦宜蘭縣政府疑涉貪污等弊案,昨天再度傳喚被告林姿妙等。經檢方複訊後認為,林姿妙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還有財產來源不明,今(23)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宜蘭檢方偵辦宜蘭縣政府疑涉貪污等弊案,昨天再度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搜索縣長官邸等處,並傳喚林姿妙、林姿妙的二兒子林佑澤、女兒林羿伶與部分縣府一級主管到案說明。
宜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梁光宗今天清晨近6時召開記者會表示,承辦檢察官昨天傳喚、拘提包括林姿妙等20多名被告與證人,依法搜索6處有關處所,全部偵訊於凌晨5時結束。
檢方追查,這次偵辦除對宜蘭縣政府2019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貪污等弊案、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案繼續追查,辦案人員發現1月14日當時首波偵訊結束,被告林佑澤剛離開地檢署後,立即與被告楊吉雄(前國民黨籍立委)、還有楊吉雄胞弟楊耀火等,涉嫌共同藏匿相關案件證據。
檢方表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林姿妙、林羿伶與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林姿妙也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罪嫌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有羈押的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此外,縣府財政稅務局長盧天龍、縣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長龍非池,涉圖利罪嫌,分別諭令新台幣15萬元交保;林佑澤涉犯刑法湮滅刑事證據罪,原本聲押禁見,後改諭知200萬元交保;楊吉雄諭知150萬元交保;楊耀火原本聲押禁見,後改諭知150萬元交保,其餘人員訊畢後都請回。
宜蘭縣政府疑涉貪污等弊案,檢方於今年1月13日首波指揮廉政署前往縣府等相關30餘處所搜索,約談30多人到案說明,其中,林姿妙等10人被列為被告,林姿妙當時被偵訊後無保請回,但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及縣府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2人遭收押,全案仍在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