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台鐵改革,交通部「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在行政院會上討論,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院會後記者會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決議通過,函請立院審議,並提3承諾1保證,盼各部會大力幫忙,讓承諾實現,並完成改革。
羅秉成轉述,蘇貞昌在會中表示,台鐵服務國人歷史悠久、廣及大眾,令人感謝。台鐵因長年累積的包袱,而有許多「轉不開」的僵化也是事實,其中債務甚高,很多是配合政策累積,事故頻繁發生,國人不能忍受、也對不起受難者家屬。
蘇貞昌指出,台鐵要靈活運作、與時俱進,讓乘客安心,非改不可;受難者家屬也嚴正要求改革,社會期待非常高,相信台鐵員工有感受到改革的社會氣氛。或許員工會擔心,歷史包袱留給未來公司承擔或影響自身權益。
但蘇貞昌強調,有幾點交通部長王國材一定要向員工說明,社會期待、受難者及家屬要求,不能不回應;為了台鐵往前進,不能不改革,政府有決心與意志,絕不遲疑,政府提出承諾與保證。他也表達三個承諾,因歷史包袱造成的債務,政府負擔;因配合政策造成的虧損,政府補貼;因基礎建設與重大維修的負擔;政府承擔。
蘇貞昌強調,員工工作權益、相關福利,絕不減損,但台鐵改革也絕不延遲。為了讓公司有更好的經營,員工福利只有增加、工作只有更有保障,至於公司化後員工要選擇公務員或為公司員工,一概尊重,請交通部讓歷史改革大力推進,不能再有任何猶疑,也希望大家站在一起。
交通部表示,依據蘇貞昌提出之「安全」、「安定」以及「轉型」等三大目標,在確保員工權益前提下,加速規劃並推動台鐵轉型公司化作業,參考其他交通部所屬的公司相關設置條例,同時考量台鐵公司經營特性,擬具「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共計二十三條,包括公司組織、營運、治理、資產取得、債務處理、人員進用與管理、現職人員身分保障、福利、基礎設施及車輛處理、稅捐、政策性任務之補貼及資產開發彈性等。
交通部指出,今日行政院院會討論本部提出的「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獲致共識,並將轉請立法院審議。
交通部也說,行政院於會後責成交通部群策群力切實加速推動辦理,並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社會各界溝通協調,以早日完成修法程序,務期台鐵能企業化經營,提高經營效能及競爭力,提供安全、可靠、舒適及便利之優質大眾鐵路運輸服務,以符社會大眾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