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國營公司因員工維護保養測試開關短路爆炸,加上電網保護機制失靈造成303大停電。自2017年518大停電,政府就宣誓改革台電以來的第4次大停電,與台鐵自2018年普悠瑪18命悲劇事故後,政府就宣誓改革台鐵,但2021年就再發生0402太魯閣49命悲劇事故,其間也大小事故不斷一樣。台電、台鐵可說是難兄難弟。
台電早就已經是「國營公司」,但常出包的組織文化與台鐵類似,也證明了台鐵公司化不可能達成改變組織文化及改革台鐵安全第一的目標。
為什麼台電、台鐵常出包,該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慘重?!因為都是國營的獨佔事業又具有專業性、複雜性,除了員工其他人都是外行人,缺乏外部監督的內行人與機制,內部監督又缺乏《吹哨者保護法》的保護,官僚體制官官相護,基層員工怕黑掉影響升官發財之路,少有能敢吹哨揭弊。本人在台鐵內部吹哨揭弊就被網路職場霸凌至今10幾年,考績每年都乙等,永遠升不了官就是最好的例證。
政府改革台電、台鐵的決心若不是欺騙社會,除了公司化,首先就應該推動立法院儘速通過《吹哨者保護法》及其「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條款」,建立內部監督機制。
徒法不足以自行,終要靠人去執行,相對台電的薪資水平,台鐵是低薪血汗。若台鐵公司化比照郵局公司化的低薪血汗、同工不同酬現況,一切改革都是枉然。台鐵員工含公司化後進台鐵員工,以特別津貼加薪一萬元,才能找到、留住人才救台鐵。
*作者為台鐵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