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月下旬三讀通過修法加重懲處酒駕行為,預計3月底實施。台南市政府為遏止法律空窗期可能發生的事故,於2日公告實施「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警方今(13)日公布首週共攔獲3人因涉嫌多次酒後駕車,成為首批被公告在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網頁案例,也成全台最先被公布的酒駕累犯。
高雄市去年發生酒駕累犯車禍導致1死3傷,台南市長黃偉哲去年底呼籲中央修法公布酒駕累犯照片。立法院今年1月2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之3修法加重懲處酒駕行為,明定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加重同行者連坐處分最高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預計3月31日起實施。
台南市交通局2日公告實施「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針對重大酒駕肇事事故適時主動以公開資訊方式,遏阻酒駕事件對市民及用路人的威脅風險,以酒駕肇事致死、酒駕肇事重傷、酒駕肇事逃逸、受社會矚目酒駕新聞事件、因酒駕受裁決處分確定,共5類重大酒駕事件,將駕駛當事人去識別化資訊、違規事實相關說明、當事人影像模糊化處理的相關照片,適時公布於交通局網站。
台南市交通局13日公布首波3名酒駕累犯名單,包括照片、發生時間與地點,包括6日凌晨3時,在中西區民族路二段被查獲的林姓女子、6日晚間8時,在下營區九份街被查獲的邱姓男子、4日晚間11時在麻豆區謝厝寮遭查獲的謝姓男子,成為全台最先被公布的酒駕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