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鏡電視》董事長頻繁異動,從裴偉、陳建平、李永豐到目前楊雅喆接任董事長,引發議論。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於臉書發文質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究竟知不知道今年初已經有人向NCC具名檢舉裴偉?接到具名檢舉人的檢舉有展開調查嗎?還是只是當個收發處,《鏡電視》來函說什麼就信什麼?
蔡壁如表示,今年初已有人向NCC具名檢舉,指裴偉在辭去《鏡電視》董事長一職後,繼續以顧問之名義,每月固定向《鏡電視》領取上百萬元的高額報酬,也直接參與每日新聞方向的決策;另外,裴偉的《鏡周刊》集團,有高達上百名的員工從事集團內工作,薪資卻掛在《鏡電視》領取,此舉已嚴重違反公司治理。
蔡壁如質疑,陳耀祥「敢不敢在國會殿堂上,告訴全體國民,究竟知不知道這件事?」接到具名檢舉人的檢舉,NCC是否展開調查?或只是當收發處,無論《鏡電視》來函說什麼,NCC就信什麼?
蔡壁如:如果陳耀祥知情是明知故犯,政黨附庸更要下台
蔡壁如指出,如果陳耀祥不知道,代表無能或者被騙,無能的NCC主委就該下台、被騙來的執照就該撤。如果最後證明陳耀祥知情,並批准執照,更是明知故犯,證明陳耀祥成為政黨的附庸,更要下台。
蔡壁如提到,雖然《鏡電視》拿到執照,但NCC罕見提出12項負擔、14項保留許可廢止權,以及16項行政指導。裴偉擔任《鏡電視》董事長時,每個月支付同樣是自己擔任董事長的「停雲」公司150萬元顧問費,去年底也試圖和當時的《鏡電視》董事長陳建平簽署2022年1整年的顧問協議。難道此舉不違反14項保留廢止權中,「貴公司股東及所屬關係企業與《鏡電視》不應該有顯著或非常規交易」1項嗎?
蔡壁如提到,裴偉主導的《鏡周刊》5年內燒掉7億元、《鏡電視》則在2年內燒掉13億元,《鏡電視》的大股東們如果發現裴偉是這樣在騙他們,還會繼續增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