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財團法人可以拿信徒善款投資? 財政部:有查到就會去課稅

2018-04-23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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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天禪師的「釋迦摩尼佛教救世基金會」,投資亞太財經公司,引發立委質疑。(圖/聖光禪教會)

妙天禪師的「釋迦摩尼佛教救世基金會」,投資亞太財經公司,引發立委質疑。(圖/聖光禪教會)

政府長期以來對財團法人監理鬆散,讓部分財團法人淪為利益輸送工具,立法院今天討論《公益信託法》過程,焦點又回到財團法人監理問題,立委王榮璋質疑,妙天禪師的「釋迦摩尼佛教救世基金會」,竟然可以將信眾的善款,投資在亞太財經公司,該基金會在內政部評鑑,居然還年年得獎,立委江永昌也質疑,由國防醫學院醫師所捐贈之「思源教育學術促進基金會」,以及「成漢教育基金會」,竟然回頭「補助」捐贈醫師之學術研究,253名醫師涉嫌集體逃稅,質疑財政部對於涉嫌利益輸送的財團法人,放著稅捐稽徵工具不用,對一般納稅人非常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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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榮璋表示,美國內地稅法,針對公益基金會是否適用免稅標準,除了訂定資金運用標準外,也要求基金會不得對單一企業超額持股,同時要求不得涉入相關政治活動。

相較之下,台灣對於財團法人之捐贈人與關係企業之股票捐贈與投資,完全沒有相關限制,讓財團法人淪為集團控股公司,即便《所得稅法》修正後,取消股利所得免稅規定,財團法人股利所得未來必須併入《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之公益支出佔比之計算,「只看支出面是夠的嗎?」王榮璋質疑。

內政部:未查到妙天基金會相關投資有違反相關規定

日前妙天禪師按鈴控告亞太財經公司詐欺,背後原因為,妙天旗下的「釋迦摩尼佛教救世基金會」,投資亞太財經公司5000萬元,王榮璋質疑,「該基金會創設宗旨以弘揚佛法為目的,在內政部年年得獎,但是,除了弘揚宗教,該基金會可以用信徒捐贈善款,進行商業投資嗎?」

對此,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表示,針對宗教財團法人,內政部規定「一定金額以上之投資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可以執行」,內政部方面目前為止並沒有查到妙天的基金會的相關投資,有違反相關規定。

不過,財政部長許虞哲強調,教育公益慈善團體的資金運用,用途上仍有相關限制,基本上「不得為商業投資」,不過,許強調,「這是比較特別案例,絕大多數不會這樣處理」,王榮璋反問,「是財政部沒有看到,還是沒查到?」許回答,「有查到,就會課稅。」

江永昌表示,全國三萬多家財團法人,要納稅的只有700多家,根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第二條,公益慈善團體不得以相關支出,進行變相的盈餘分配,如果宗教團體買豪華轎車,供宗教領導人代步,這就涉及變相盈餘分配,不過,財政部到目前為止,對於公益慈善團體變相盈餘分配,根本沒有查到半件。

江永昌:思源教育學術促進基金會將醫師捐款9成 再補助醫師進行研宄

除此之外,《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也禁止董監事與公益團體有不正常財務關係,江永昌舉先前遭調查的「思源教育學術促進基金會」,以及「成漢教育基金會」為例,創設基金會的醫師捐贈給基金會後,基金會再把捐款的9成,補助醫師進行學術研究,涉案的醫師高達上百人。

江永昌質問財政部,有沒有對於涉案的醫師進行追稅?許虞哲回答,目前已在進行當中,「財政部,你法規工具放在那裡不用,這對合法納稅人的,實在不公平。」

江永昌說,依信託公會揭露的178件公益信託中,只有7件不接受捐贈,顯見96%都有接受民眾捐贈。在防止假公益真逃稅目的下,公益信託資訊公開透明是必要手段。

釋迦牟尼佛救世基金會聲明:

有關近日媒體報導  悟覺妙天禪師以「釋迦牟尼佛救世基金會」投資亞太財經公司五千萬元遭詐欺之事,並非事實。

悟覺妙天禪師投資亞太公司之資金,全屬個人自有資金,並無使用基金會資金,與基金會無關,特此澄清。

聲明人:釋迦牟尼佛救世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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