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三中黨產案,今(27)日下午再次以他字案被告身分,傳喚前總統馬英九等人。馬全程仍保持緘默,庭訊後發出聲明表示,北檢企圖混淆視聽、引導與論,對他做不實的攻擊,令人錯愕。
馬英九聲明表示,他在前天已說得很清楚,雖然台北地檢署傳訊他,他必須到,但在本案偵查程序合法性的疑慮還沒有釐清之前,在台北地檢署偵辦本案難期公正客觀的疑慮還沒有消除之際,他行使法律賦予他的權利,對於檢察官的詢問,在今天仍是依法保持緘默。
馬英九說,他注意到,台北地檢署對於他在前天應訊時保持緘默一事,當天晚間就急著召開記者會,對他依法行使緘默權「深表遺憾」,台北地檢署認為,他對本案「負有義務作出合理說明」,更批評他行使緘默權,是「對國人作出不良示範」。
馬英九:北檢誤導國人以為被告負有合理說明義務
馬英九指出,台北地檢署不會不知道,《刑事訴訟法》第95條規定「被告得保持緘默」;檢察官在法庭內也有告訴他,可以保持緘默,但台北地檢署事後卻在法庭外,急著以召開記者會、發布新聞稿的方式,誤導國人以為,被告對於檢察官的訊問,負有合理說明的義務,更誣指他行使緘默權,是不良的示範。
馬英九批評,台北地檢署無視法律的規定,混淆視聽到這種地步,毫不避諱地再一次企圖引導與論,繼續對他做不實的攻擊,除了令人錯愕,更令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