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春三月,應是萬物滋長、百花齊放的季節,但短短一周內卻已凋落七朵國花,23日台南麻豆國道上,二警執勤中遭遇橫禍慘死﹔豈料禍不單行,28日晚再傳桃園平鎮工廠暗夜惡火,造成五死一重傷一不明的悲劇,一周內七警消因公殞落,已引起社會各界對警消的關注與尊重。無奈的是,蔡賴政府團隊的視若無睹,鐵了心推動爭議年改,警消辛苦貢獻付出,心裡卻都在問「為誰辛苦為誰忙?」,不禁替全國賣命警消感到不捨與不值。
一場無妄車禍、一場暗夜惡火,背後隱藏的是警消工作危險性長期被忽視或低估,根據統計資料顯示,民國105年全年就有69名警察在任內死亡,其中因公就有4人,其他因超時工作積勞成疾甚至意外死亡也有65人。消防人員更是心酸,從民國93年到去年約15年內,高達52名消防人員因公殉職禍因公死亡,這可是尚未加入積勞成疾甚至意外死亡的數字!充分凸顯警消工作高風險性。
但高風險工作並未換來高報酬,而是連基本合理的報酬與尊重皆不可得,新政府前年上台後,高舉年金改革正義大旗,首當其衝正是平日奉命行事的警消與其他軍公教人員,筆者丈夫任職警界多年,更是深感警察工作高度危險性,其他如工作內容繁重與工作超時冗長也早成常態。令人不解的是,警消出生入死可說有目共睹,卻蒙受激進年改團體人士,長期不實的指控與不勘入耳的毀謗,猶如文革時期紅衛兵大批鬥般,早已讓警消心灰意冷。
如今只能殷殷期盼本周兩場的不幸,能搖醒裝睡的新政府,及喚醒不知情的社會大眾,共同正視警消工作權益與風險報酬不相當的社會問題,對年改能以更客觀公正的角度檢討,而非齊頭式平等的失當改革手段。如今新制上路在即,政府應臨崖勒馬,充分傾聽與尊重全體在職警消、警眷、退警消等方面心聲,重新檢討並提出對得起警消同仁付出與社會良知的新方案,以慰七警消英魂在天之靈。
*作者為高雄警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