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為何要有這麼大面積的土地變更、及變更成為高容積的商業區?這除了是要獲利之外,更是因為中央政府的「自償率」要求。在經建會(現國發會)於2012年1月19日給交通部的公文中就明白寫下:「請屏東縣政府積極協助本案土地開發增值收益內部化工作,並請交通部依相關規定納入開發收益並合理計算整體開發收益及支出,以達到自償率門檻最低標準8%。」即政府要藉由土地開發所獲取的增值利益,當成是屏東縣政府對於鐵路高架化建設所付出的成本,由此也清楚可見誰是炒地皮的元兇?是政府!
惟這樣的土地掠奪並不僅是侷限於國有土地,也包括了非常無辜的私有土地及建物。火車站附近有許多長年住於此的原住戶,他們所擁有的土地及建物雖然都非常狹小,卻都是合法擁有。如今竟因為政府上述的開發計畫而被冠上「已成為屏東市中心發展停滯之窳陋地區」罪名,這使得他們的土地被徵收,家園被強拆。南邊公勇路周遭住家的強拆已造成社會極大的衝擊,緊接著即將上場的是西邊林寶戀及陳麗玥等住戶,由於民意強烈反對,倘屏東縣政府硬幹,未來激烈衝突恐是在所難免。
很遺憾的,政府為了自己的利益,在中央與地方合謀之下,共同掠奪國有土地,不僅將大面積國有土地洗劫成為私有土地,並進而將其變更為高價格的商業區;但另一方面,政府卻是再來徵收民地作為公共設施用地,這樣自私自利的搶奪行徑實在是讓人驚嘆不已!不禁要問,這到底是政府還是強盜呢?而這樣的行為又難道沒有違反《都市計畫法》第42條「公共設施用地應儘先利用適當之公有土地」的規定嗎?最後也要問,這樣的土地掠奪又僅是發生在屏東嗎?不是的,相同的掠奪行徑也一樣是發生在台南、高雄、及鳳山等地,而這些地方長期以來卻都是宣稱愛台灣及認同本土的民進黨執政區域。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立政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