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災4周年後,政治人物近來紛紛對核電存廢表態,而經濟部能源局今(12)日表示,為逐步達成政府2011年宣布的「穩健減核」能源願景,將透過4個面向達到能源多元化;不過,經濟部也提到核四封存導致未來電力供需不確定,面對相關人士提出核電延役20年作為過渡能源選項,經濟部將依安全機關審查是否符合延役條件,不會輕易放棄任一可能的電力供需選項。
經濟部表示,核四封存後,商轉將交由全民公投決定,而因為核四的封存,使得2016,2018年的備用容量率降至10%以下,造成缺電風險,加上近年屆齡電廠陸續除役,而短期內來不及增建電廠,台灣勢必面對電力缺口,因此經濟部將透過評估所有可能方案,降低未來可能缺電風險。
可能方案包括4大面向,分別為盡可能增加太陽光電、向民營電廠及汽電共生系統緊急增購電力、評估電廠提前新設或擴建商轉時程及既有傳統電廠延役可能;此外,也將擴大結合中央與地方推動節約用電、精進負載管理、推動中長期之加強節電法規措施。
經濟部說明,由於我國四面環海,屬於獨立電網且98%能源供給都需依賴進口,緊急缺電時無法由鄰國電力支援,能源安全挑戰更甚他國,而政府過去宣布的「穩健減核」能源願景即是希望在邁向非核家園的過程中,能夠有配套,不至於因驟然費核而導致因缺電風險、成本上漲及碳排放增加等問題,減損國際競爭力。
因此,經濟部將審慎評估既有核電延役20年作為過渡能源選項的提議,並舉美、法、瑞士、比利時、西班牙及韓國等核電發展歷程較早之國家為例,說明許多國家都將核電延役列為電力供應選項;而基於未來電力供給穩定與安全,經濟部不會輕易放棄任何可能的供需選項,但核電廠是否延役一定會經過安全管制機關審查其是否符合延役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