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彭文正對總統蔡英文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北院更一審今天開庭,因案遭通緝的彭文正視訊參與。彭文正及律師質疑法官審理不公正,均退庭,辯論程序停止。
人在美國的彭文正以視訊參與辯論程序,他質疑法官張詠惠沒有召開準備程序及調查庭就直接言詞辯論。彭文正委任律師也質疑本案要一次辯論終結,並指法官未審先判,當庭聲請法官迴避。
張詠惠則解釋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的不同,法官指揮訴訟程序,且無法確認是否一天辯結。對於彭文正律師聲請迴避,張詠惠表示本案首次開庭至今超過1年才聲請法官迴避,沒有正當理由,顯然意圖延滯訴訟,諭知繼續審理。
彭文正及律師隨後退庭。張詠惠詢問蔡總統律師是否一造辯論,蔡總統的律師也拒絕辯論,合意停止訴訟。張詠惠諭知候核辦。
依民事訴訟法191條規定,當事人兩造無正當理由遲誤言詞辯論期日者,除別有規定外,視為合意停止訴訟程序。如於4個月內不續行訴訟者,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
彭文正質疑蔡總統學歷,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北院一審認定,彭文正僅就蔡總統是否取得博士學位的事實請求確認,而非請求確認法律關係,不符民事訴訟法要件,予以駁回。彭文正不服,提起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原審「未盡闡明義務,不經言詞辯論,就以判決駁回」訴訟程序有重大瑕疵,將原判決廢棄,發回北院更審。北院更一審重新分案,仍由一審的法官張詠惠為受命法官。
彭文正質疑判決遭政治干預,侵害他的訴訟權、名譽權,向張詠惠求償新台幣200萬元,北院去年判決彭文正敗訴。彭文正另外提起行政訴訟,訴請北院更換法官,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彭文正抗告確定。
另外,彭文正涉誹謗蔡總統遭檢方起訴後滯留美國,台北地方法院2次開庭未到,法官去年11月間對彭文正發布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