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近日被台灣寬頻通訊(TBC)下架事件造成爭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4)日表示,要求TBC復播,並命雙方持續協商授權相關事宜。民視則再發聲明指出,TBC沒有遵照法定程序預先做跑馬的公告,對NCC的規定及台灣法律視若無睹,此次民視新聞頻道持續斷訊,百分之百的責任須由TBC承擔。
NCC指出,民視與TBC雙方先前存在對著作權授權文字理解落差,民視已表明不追究,因此要求TBC復播。
不過,民視今天在發聲明表示,「不斷訊、不下架」是NCC與民視對TBC一再強調的最高準則,然而TBC自4日起卻「既斷訊又下架」,且沒有遵照法定程序預先做跑馬的公告,所以此次民視新聞頻道持續斷訊,百分之百的責任須由TBC承擔。
民視也強調,TBC殘害台灣新聞自由,而總統蔡英文也責無旁貸、難辭其咎。至於授權費問題,民視也向TBC喊話,過去20年他們向頻道代理商收取的授權金就是每戶2塊錢,如果TBC能夠提出前3年的授權合約影本,證明民視確如他們所言是免費頻道,或他們能證明支付收視率遠比民視家族為低的三立費率,不是每月每戶24元而是比每月每戶2元更低廉,那麼民視可以考慮給全部系統台同樣的折讓。
民視重申,願意將民視臨時授權之權利免費託付給NCC,敬請NCC依情、理、法原則斟酌如何臨時授權來保護收視戶權益,民視也承諾不追究NCC及其臨時授權的系統台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