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麼明顯的「違法」事實,却無人聞問也無力聞問,為什麼?因為民進黨蔡政府的治國標準裡,沒有「六法全書」只有「民進黨法全書」,合法違法全部他們說了算。
大法官止爭的期待漸漸渺茫─在野聲明釋憲門檻變相提高
全面執政的蔡政府一手打造了這個扭曲的國家機器,立法院絕對多數席次為權力者護航固不待言,做為止爭最後防線的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蔡英文總統的「有效提名」之後,即使沒有自我繳械,也形同半護航;最近,大法官才駁回了立法院在野立委的前瞻條例與預算審查之釋憲聲請,理由竟是有一位立委未行使投票權,因此剔除在聲請人之外,造成聲請門檻不足,這是政治開放之後,對立委釋憲的倒退解釋,司法院不但未加警覺,甚至欣然景從權力者的需要,包括監察院提出有關不當黨產的釋憲聲請,已經在司法院擺了一年兩個月,受理與否,迄無音訊。
這兩年,街頭紛鬧最嚴重的年金改革案,蔡政府以挑動世代與階級對立的情緒遂行其目的,貌似蔡政府改革最到位,但是,年金改革是自前總統李登輝時期就推動的改革,為什麼前人都做不到,獨獨她能做到?理由只有一個:歷任總統沒有人甘冒違反「法律不溯既往」之基本法理原則的大不韙,「法治」這兩個字落在蔡政府手裡,竟真的成為一張空白授權的支票,隨她填寫,無人可以制衡。
年金改革案,才由花蓮縣政府和金門縣政府聯手提出釋憲聲請案,從前瞻和黨產釋憲聲請案的前例,很難講年金改革釋憲案的下場會是如何,但不論是好是壞,若照蔡政府七月起實施的原訂計畫,就難以追回,即使最終真能得到法律不可溯既往的定論,依照大法官釋憲的前例,至多載明法律違憲限期改正,換言之,伴隨法律違憲的痛苦期限只會長不會短,這些,當然看不在權力者眼裡。
超扁趕馬,立法司法監察面目扭曲─制衡機制形同半殘
立法、司法如此,本來就是半調子制衡的監察院,即使蔡政府不像扁政府硬讓其空轉四年,而是十足十補滿缺額監委,但是,這個對整飭官箴理當有所發揮的機關,也接近半殘,行政機關沒人把監察院當回事,自扁朝伊始就是如此,馬政府時期情況並未改善太多,到了蔡政府每況愈下,監委調查教育部指正不可對大學校長遴選兩套標準,像一陣空氣飄過就沒了,教育部完全不搭理;更誇張的是,還有揚言只調查藍不調查綠的監委,先是在「尖尾周記」披露調查檢察官的情節,接著又要查前總統介入二次金改案,而其查案前提竟是二次金改不是貪汙,法官不能採「實質影響力說」,監察權明目張膽地對法官施壓,也屬空前未有之事。
最厲害的是,就任第一件事,廢了特偵組,如今讓北檢三天兩頭與前總統馬英九新聞稿來來去去鬥嘴鼓。
司法鎖定馬英九大小案件,因前立法院長王金平與民進黨總召柯建銘的司法關說案,所牽連馬英九洩密案,日昨才二審逆轉從無罪變有罪,高院法官「量刑從輕」,但大駡馬英九「不足以為表率」,匪夷所思的是法官逆轉心證的主要理由是馬英九把案件,「口頭轉述(洩露)」給江宜樺(行政院長)和羅智強(總統府副秘書長),莫怪乎馬英九大呼冤枉:「我若在家睡大覺才不足為表率!」就是不知道法官判決書裡這段話:「以法治代替人治,禁止國家各機關權力(行政權作用)在無法律指示或授權之情況下,對於人民基本權利為違法或不當之干預。」是否也會成為同一準繩,約束蔡政府?比方說,教育部之不當干預台大校長遴選?
蔡英文應該自豪,她把國家推到一個新的懸崖高點,立法、司法、監察即使未達面目全非,也已面目扭曲,兩年不到的時間,權力在她手上極大化的速度,的確超扁趕馬,遠遠把前任拋諸腦後,這個紀錄一定要留下來,套用她自己的話,「回頭讓大家來檢視你,做的事對國家到底是不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