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台灣知名影集「花甲少年轉大人」故事背景—臺中大肚瑞井社區所保留古早的三合院聚落,其中一處瑞井段500多坪三合院,因鄰地建商收購其中30餘坪產權,為出入方便,在6月初,趁機鑿毀古厝。當然,這樣的新聞早就不是新聞,高雄仁武劉氏古厝、楊梅京兆堂、新竹古厝太原第等,舉凡涉及土地所有權爭議和開發利益,別說是古厝,台北市「西區門戶計畫」在忠孝橋拆除後,周邊的三井倉庫到底該拆或遷,也吵了好一陣子。
在美國,1950至1960年代,確實盛行「舊的」建築不好,「新的」比較讚的態度。但隨著鄰里結構、社會文化的凝聚發展,以及當前面對「城市該如何永續發展」等議題:「舊」,反而才有價值。
從點、線、面談歷史街區保存
美國在1966年制定國家歷史保存法(National Historic Preservation Act),授權提供資金保存、並鼓勵地方管制劃設的歷史街區。法案不僅保護重要的地標或單一建築,還包括承認各種具有歷史與建築意義的重要建築物、遺址、結構、街區及個別物件。並且強調,保存並不是著重在單一地標,而是整片地區指定為歷史街區,因此「保存」反而成為1970至1980年代都市復興的重要工具(詳Lisa Benton-Short & John Rennie Short著,國家教育研究院主譯,徐苔玲、王志弘合譯,《城市與自然》,第312頁以下)歷史街區透過保存、修復、重建或更新,讓舊的街廓持續維持它原有的樣貌,老舊建築仍保留它建築的完整性,但其內部透過更新,或全面轉型地進行適應性再利用(adaptive reuse)賦予它新的功能和生命,例如位於奧地利的希特勒故居,在歷經產權爭議及轉型正義的討論下,最終在2019年決定將它改為警察局使用。
遠眺法國塞納河畔由奧塞火車站舊址所改建的奧塞美術館,原可能拆除成為酒店大廈,最後在所有權人的設想下,保留火車站原貌,改為奧塞美術館,搭配著對岸的羅浮宮,成為巴黎重要的藝術街區。在歐洲,有上萬個歷史保存區,不僅留存城市的過去,形塑地方特色,並且附帶成為地方觀光經濟重要的賣點之一。
記錄城市的歷史脈絡同時強化鄰里關係結構
舊建築的更新利用,能讓久居當地的市民對於既有熟悉的環境,不會因不斷地環境變遷,包括建物拆除或完全改建、自然環境的大幅度變異,造成不當的心理壓力,甚至可能是永久性的心理創傷(solastalgia[1])。
以台中聯勤招待所為例,其實非常適合採取以「更新」方式,保留原有建築結構及周邊環境,以及它在歷史發展的指標性物件,將內部改建為其他公共空間或辦公空間使用。不但能強化市民對老舊空間的認同,凝聚城市的共榮感,甚至,「舊」空間同時也是一種生活習慣,可能是在地人一輩子的生活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