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佳條款」出爐!「金金分離」明年7月上路 法人、自然人不得兼任2家金融機構董監

2018-05-17 22:31

? 人氣

「影子董事」權責不相當 金管會出招

另外,有鑒於永豐金控孫公司永豐金租賃「三寶超貸案」,所衍生金控大股東法人代表「影子董事」權責不相當問題,為了加強金融機構董事問責,金管會明年七月起,也將提高銀行與金控「自然人董事」之席次。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顧立雄表示,由於法人董事代表得隨時改派,不利於問責,「法人董事存廢當然是大問題,這也是《公司法》修正範疇,儘管「影子董事」存廢必須全面通盤考量,但金融機構收受社會大眾資金應該採取較高標準,因此,金管會在自然人董事的推動上,將採取循序漸進推動。

顧立雄表示,明年7月起,銀行與金控董事會,將依據其資產規模與董事會董事席次,訂定最低「自然人董事」席次,董事會董事5人以下,專業董事為自然人人數,從2人增加為3人,董事會席次5人以上之機構,專業董事人數從原本「每4人增加1人」,提高為「每3人增加1人」。

台灣金控、土銀與輸銀等政府百分之百持股之銀行與金控,因為政府被視為「當然適格大股東」,在自然人董事規定也較寬鬆,專業董事就不需是自然人。

不適用今年台新金董監改選

不過,「金金分離」新規定因為是明年上路,對於今年召開股東會的台新金吳東亮家族與寶佳集團,並不會產生約束效果。

由於寶佳集團質疑台新金董娘彭雪芬,目前以進賢投資法人代表身份,兼任新光金董事,同樣也有同時兼任二家金融機構負責人的「利益迴避」問題,媒體追問明年7月新規定上路後,彭雪芬進賢投資法人代表身份,是否也「當然解任」,對此,顧立雄表示,明年上路的《銀行負責人兼職限制準則》,並不適用今年台新金董監改選,但明年7月金融機構若全面改選董監事,就必須適用新規定。

「吳東亮擔任金控負責人,包括配偶在內,未來都必須調整。」

不過,顧立雄表示,「金金分離」的相關規範之訂定,雖然係依據《銀行法》之授權,但相關罰則,必須要等《銀行法》修正後才能完備。

本篇文章共 1 人贊助,累積贊助金額 $ 250

喜歡這篇文章嗎?

林上祚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