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嚴峻,近期不少民眾確診新冠肺炎後康復3個月內,快篩再次出現陽性,此情況是否屬於二度感染還是復發?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日前回應,目前傾向定義為「重複感染」,初步規劃3月內符合2條件就算,但修訂好相關配套後,才會正式對外公布。指揮中心22日公布統計結果,本土病例於法傳系統具有2次確診紀錄者計1508例。
羅一鈞21日在防疫記者會中指出,重複感染的定義有2項條件,第一,在1至3個月內症狀惡化,若無症狀或沒惡化情形就不算重複感染。第二,症狀惡化者「抗原快篩陽性」或「PCR陽性且Ct值小於27」,若符合以上2條件便可視為重複感染。
羅一鈞表示,指揮中心從寬認定重複感染,但後續須由醫療院所送檢體到實驗室進行定序,以釐清是否感染新的變異株。另外,制定重複感染定義後,還需要修訂通報系統、申報碼等措施,全部完成後才會正式對外公布。
媒體22日在指揮中心防疫記者會中詢問,是否有統計重複感染新冠肺炎3次以上人數?指揮中心回應,國內有統計重複感染2次的數據,截至今天記者會公布個案數,本土病例於法傳系統具有2次確診紀錄者計1508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