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余秀華一直想感謝我。
來北京參加朗誦會的時候,提了一些雞蛋。
〈二〉
這年頭,一個詩人寫不出痛感,我認為是不道德的。
「喜歡余秀華的詩,因為我也是農村長大的,因為也曾不管不顧,也曾痛徹心扉,也被世俗抓住頭髮在牆上磕。更重要的是,她的詩,放在中國女詩人的詩歌中,就像把殺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閨秀裡一樣醒目—別人都穿戴整齊、塗著脂粉、噴著香水,白紙黑字,聞不出一點汗味,唯獨她煙燻火燎、泥沙俱下,字與字之間,還有明顯的血污。」
在編後記《詩歌,是人間的藥》中,我這樣寫道:
「人間有各種病症,所以人類才發明了詩歌。」
〈三〉
(余秀華從微博爆紅,當她在北京朗誦自己的詩的時候,全場感動。)
《我養的狗,叫小巫》,是我最喜歡的一首。
「我跛出院子的時候,它跟著/我們走過菜園,走過田埂,向北,去外婆家//我跌倒在田溝裡,它搖著尾巴/我伸手過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乾淨//……//我一聲不吭地吃飯/喊『小巫,小巫』,把一些肉塊丟給它/它搖著尾巴,快樂地叫著//他揪著我的頭髮,把我往牆上磕的時候/小巫不停地搖著尾巴/對於一個不怕疼的人,他無能為力//我們走到了外婆屋後/才想起,她已經死去多年//」
這種面無表情的敘事,讓我立馬想到雷平陽的名作《殺狗的過程》,雖然不動聲色,但紙上已風雷暗湧。「我們走到了外婆屋後/才想起,她已經死去多年//」結句看似閒筆,其實留的空間很大,這也是余詩高出一般敘事詩的地方—「我」已經沒有了魂,「我」連個傾訴的人都沒有了。
在人民大學的教室裡,余秀華搖搖晃晃地走上講台。她費了很大的勁才站穩,她口齒不清,她的手在顫抖,她的全身都在顫抖。當她讀到「他揪著我的頭髮,把我往牆上磕的時候/小巫不停地搖著尾巴/對於一個不怕疼的人,他無能為力」的時候,很多人落淚了。
頭磕在磚牆上的聲音,和心跳的聲音,其實很類似。
〈四〉
反覆地告訴余秀華,其實她應該感謝詩歌。或者說,我應該感謝她。
不是謙詞。她這樣的作者,讓編輯有了成就感和幸福感。
我非常害怕,老了沒有值得回憶的事情,打發那些沒人理會被人嫌棄的日子。
編輯余秀華的詩歌,無疑是很多年之後,可以在槐樹下,向我的孫女反覆吹噓的記憶。
〈五〉
辦公室不能睡午覺,下午一點多,往往是最疲倦的時候。
獨自在博客上百無聊賴地翻。
余秀華的詩,像一劑強心針,讓我精神陡增。我先給她留紙條,說「我是《詩刊》編輯,看了你的詩歌,想認識你,請加我的QQ」。沒等她回覆,便在她的博客裡選起來,一直弄到六點半。選完了,填稿籤:「一個無法勞作的腦癱患者,/卻有著常人莫及的語言天才,/不管不顧的愛,刻骨銘心的痛,/讓她的文字像飽壯的穀粒一樣,充滿重量和力量,/讓人對上天和女人,肅然起敬。」心情好的時候,寫稿籤,我會像寫詩一樣,分行排列。因為抑制不住激動,等不及例行的報稿日期,第二天就交了二審,並破例地說了一句話,「這是我看到的七○後女詩人中寫得最好的之一」。二審三審很快就通過了。因為當期來不及組織名家評論,領導吩咐寫一篇編後記,於是有了那篇抒情的《詩歌,是人間的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