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自2017公布施行,彷彿為語言復振工作注入一劑強心針,催生出專責推動族語工作的「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下稱原語會)」,然而自2019年成立以來,有諸多鮮少為人所知的職場心酸與悲歌。
被噤聲的職場,言語霸凌該繼續縱容?
原語會成立係以族語傳承與永續為宗旨,推動16族42語言別之研究發展、教育推廣、教材編輯、人才培訓、認證測驗等相關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原民會主要負責政策規劃等部分,兩者之間有業務連結性,時常需要相互合作安排各種會議與訪視工作。
不過,原本維持良性互動的合作關係,從多次會議後的餐宴應酬上變質。
筆者曾在一場會議後餐宴上,遭受到主管機關科員譏諷薪水多寡,當眾向參與人員公布薪資數字,並數落筆者的工作能力不配支領,筆者相信沒有人會願意在這種場合「被公布」自己的薪資,更遑論這已涉及個資隱私問題,然當時原語會才剛成立,尚無明確的申訴空間與管道,僅能選擇吞忍,而這也隱性助長主管機關掌握權勢的展現。
無獨有偶,筆者同事於某場會議後之餐敘場合,觥籌交錯之際,需應付非屬業務範疇內的工作,諸如應酬喝酒、攙扶非直屬長官上廁所等,會後將參與的主管機關陳姓長官送回高鐵站途中,遭受到主管機關人員言語霸凌,僅因在餐宴中未給予「禮遇」,竟被大聲咆哮辱罵「太爛了」、「廢物」等各種不堪入耳的話語,甚至多次以自身台大學歷,嘲諷筆者同事們的碩、博士學經歷毫無用處可言。
身為復振族語工作的主管機關人員,過程中仗勢著身份地位與權勢,以脅迫的姿態逼筆者同事說族語,「領4萬多一句話都講不出來,廢物啊。」筆者試問,在這樣的不對等關係下,就算是會說族語的同事,誰會知道若真的回應是否更激怒對方,甚至被視為是一種挑釁呢?
再者,近來《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提倡營造族語友善環境,身為一位推動族語復振的人,以「假友善」之姿,甚至反其道而行以言語暴力對待筆者同事,我們又要怎麼能去相信這樣子「以身作則」的主管機關單位,是有心想要推動族語復振工作呢?像這種不友善的對待,或許就是許多年輕人不敢、害怕、退怯族語學習的原因,甚至拉垮年青人學習族語動力的因素之一。
不能自主決定的單位,我們能期待什麼?
主管機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單位,除了原語會外,另一則是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下稱原文會),筆者先前亦任職於原文會近3年時間。比較兩單位最大的不同點在於,原文會有媒體事業單位之第四權保護傘,主管機關指揮監督之涉入程度較低,董事會運作也相對成熟;原語會成立時間較短,雖語言業務之權責劃分方式已大致底定,但主管機關涉入程度較高,往往會直接跨過單位主管,直接對基層員工交辦業務(尚包含非屬原語會承辦之工作內容)。
除此之外,不管是防疫措施、人員晉用,甚至是配合主管機關所辦理的各式活動,原語會都並未實質掌握決定權。以防疫分流辦公為例,自原語會陸續出現確診病例及快篩陽性案例時,第一時間即採大樓清消及相關評估作業,然而卻沒有辦法自主決定能否進行分流居家辦公,還需獲得主管機關的首肯才能執行(最終仍未實施分流)。
反觀原文會則實施較為嚴謹的防疫分流措施,下放至各部門依實際需求及狀況,彈性辦理居家分流措施。筆者深信,沒有人想成為造成染病風險的那一位,也沒有人想承擔確診的風險,面對防疫時刻,單位長官應能扛起責任,為原語會員工維護基本的健康權益。
找回「說族語的自己」
「族語,是唯一可以攜帶的傳統領域。」擷取來自原民媒體前輩的一段話,簡單又深刻地傳達出族語復振的願景。然而在達成願景之前,語言復振第一線的工作單位,能否為其員工充實好裝備上場,清除眼前障礙,而非擔負更多無謂且無意義的差事。會不會我們在還沒建造傳統領域前,就早已失去熱情與初衷呢?
*作者從事族語推廣工作,目前任職於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教育推廣組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