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海軍研究所日前刊出「水雷戰論文一等獎」作品,海軍中校杜諾(Victor Duenow)認為美軍在西太平洋已然無法維持海上霸權,加上解放軍隨時可能發動奇襲,讓美軍陷入劣勢,因此他建議美中一旦開戰,印太司令部可在黃海與珠江三角洲地帶執行「攻擊性布雷」,除了換取美軍部署反擊的時間與空間,更可打擊中國經濟、將北京逼上談判桌。該文雖通篇沒有提及「台灣」,但香港《南華早報》認為這項計策將可阻止共軍侵台。
杜諾擁有美國海軍戰院碩士學位,曾經擔任MH-60海鷹直升機飛官,也曾在羅斯福號(USS Theodore Roosevelt)航空母艦與美國海軍艦隊司令部服役。他曾協助海軍建立反制空中布雷部門,今年稍早也曾撰文警告,俄軍或許會在波羅的海布雷對付周邊的北約國家。杜諾這回將目光移到太平洋,並從水雷戰的「防禦方」轉為「攻擊方」,建言美軍印太司令部利用攻擊性布雷(offensive mining)主動出擊。
何謂「攻擊性佈雷」?
我國海軍中校劉博文曾在《海軍學術雙月刊》撰文指出:「在布雷作戰運用中,通常以雷區布設的位置來決定其攻擊或防禦的性質」,例如「『阻絕敵海上交通線』屬攻勢作為;『延遲敵遂行海上作戰行動』屬守勢作為;而『摧毀敵海上作戰有生戰力』屬攻、守兼具的戰術性布雷,布設在敵活動頻繁、經常使用之海域,可輔助前述兩項布雷目的,另可支援奪取制海權。」
不過劉博文也指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所有國家的船舶均享有無害通過他國領海的權利,因此在公海布放主動性觸發水雷勢必引起國際社會的抗議與制裁,除非引用《聯合國憲章》第51條的自衛權作為佈雷的正當理由。此外,美國《海軍指揮官海戰法準則》則規定,在國際海峽的公海部分或是兩岸領海所構成的國際海峽當中,在不妨礙外國船舶航行的前提下,承認沿岸國可敷設「可控性水雷」;但備炸水雷的敷設時機應符合《聯合國憲章》規定。
杜諾這篇得獎作品〈透過攻擊性布雷爭奪中國海域控制權〉(Disputing Chinese Sea Control Through Offensive Sea Mining)是給水雷戰協會(Mine war Association)的參賽文章。該文獲得一等獎,並刊登於6月號的美國海軍研究院(United States Naval Institute)期刊《學報》(Proceedings)及其官網。他認為面對戰力不斷成長的解放軍,美軍已難維持過去的海上霸權。儘管中國整體戰力不如美國,在西太平洋海域卻因為地理位置、成熟的攻擊能力與反水面戰力,解放軍比美軍更享有戰略優勢。若搭配欺敵、奇襲等先發制人戰術,美軍很快就會淪於劣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