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政署長陳家欽接受自由時報專訪透露,離職主因是內政部長徐國勇介入警政人事。徐國勇今(1)日出席內政部全國戶政日活動時,拿出印好的法條向記者發送,反駁「權力本來就是我的,有什麼好喬」。
聯合報報導行政院長蘇貞昌掌握部會人事權,導致「內政部長做小」,徐國勇也反駁,大家都很認識他,「我是那種會把部長做小的人嗎?」又說他內政部長已經當了4年,院長、部長各有應有的高度,彼此都配合很好。
先聲奪人發法條 徐國勇:警政署長本就只有建議權
內政部今天舉辦全國戶政日頒獎典禮,徐國勇出席時不待記者發問,先拿出一張法條條文給媒體,列著「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9條與第21條。
徐國勇表示,他是法律人,要從法律層面告訴大家,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警察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所有警監以上人事的任用權力都在內政部,「所以警政署長本來就只有建議權」,這個法律規定很清楚。
徐國勇強調,台灣是法治國家必須依法行政,「權力本來就是我內政部長的,我喬什麼」、「本來就是我的東西,我還喬?令人不可思議!」
徐國勇:不是和陳家欽發生爭執,雙方互有考量
徐國勇說,他與陳家欽對於人事任命「不是發生爭執」,是陳家欽有建議,但他有他的考量,「不是建議都要照收,部長不是只會蓋章」,治安成敗內政部長、行政院長都要負責任,因此行政院長對警察人事也有權力,可以指揮內政部遴任,是遴任人選後才由警政署長來指揮監督。
徐國勇說,對於人事意見不合,其實只是過程會提出人選來討論,會有不同意見,但他沒必要去爭執,「權力是我的,有什麼好爭執」。
外傳徐國勇要求讓警政署警政委員陳耀南出任航空警察局局長,但陳家欽認為航警局長上任未滿1年不宜更動。徐國勇表示,也有很多人做不到半年就離開了,那是誰建議的?他重申「權力是在內政部,所謂我在喬人事的說法笑死人了。」
徐國勇表示,陳耀南從事警職45年,他其實不熟,他當初只是覺得陳耀南新竹警市局長當很久,應該要調走,後來考量航警局長人選,當中就陳耀南最資深,又在航警當很久,所以他才建議討論。
徐國勇表示,至於刑事局長黃嘉祿再半年退休,此時若調走,會不會在刑事查賄中產生震盪,他只說要再考慮一下,根本還沒有簽。重點是警察人事權本就屬於內政部長,不應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