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遊卡公司董事長戴季全今〈17〉日在臉書上發表聲明,在與悠遊卡監察人金玉瑩律師確認後,里斯特公司過去從未與悠遊卡公司或悠遊卡控股轉投資事業有任何業務往來,所以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他也針對近日媒體未經查證援引不實的報導提出澄清,避免損害悠遊卡與相關企業的權益。
戴季全說,他創辦的里斯特資訊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是鵬程萬里的「里」,不是不理性、理盲、失去理智的「理」。
戴季全強調,依「電子票證發行機構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6條,里斯特不是電子票證發行機構,也不是發行機構簽訂的特約機構,更不是與發行機構有財務或業務往來的特定公司或機構,所以不構成利益衝突之要件。
戴季全已經辭掉包括里斯特等6間企業的董事、董事長、負責人等職務,要專職在遊遊卡公司,他強調,這是個人的決定,沒有法律或行政命令的依據。
戴季全澄清,紅利點數或虛擬貨幣發行技術是里斯特的核心技術之一,用來提供客戶技術建置與經營忠誠社群,並不是自營紅利點數品牌或線上支付。里斯特的核心業務是會員忠誠度解決方案及經營顧問服務,去年的台北市長選舉,便是以里斯特的核心技術協助台北市長柯文哲勝選。
戴季全強調,里斯特與悠遊卡公司及悠遊卡控股公司根本沒有實質上的利益衝突,但未來利益迴避的風險的確可能存在,為了悠遊卡長遠發展與健全公司治理,他也支持將原本由1人兼任的控股與公司拆為獨立職務由2人擔任,讓悠遊卡控股公司發揮投資管理與監督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