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白色力量」為號召的柯文哲當選後,政府開支逐漸成為熱議話題,尤其台北市停發「重陽敬老金」的爭議中,便是爭取希望避免濫發現金補助,來爭取推動其他形式的社會福利,與此同時,跟進模仿的台中市長林佳龍亦同步停發了老人健保補助,不過這一做法經過兩年的實踐下來,已讓台中市的社會福利政策走向矛盾混亂又顧此失彼的窘境。
誠如英國社會福利理論學者笛姆斯的財稅福利原則中,是提倡以稅的優惠、減免來替代發放現金,所以重陽敬養老金這種單純以現金發放的方式,顯然是最好能避免的社福政策,然而老人健保補助則不同,當全民健保作為強制性納保的社福政策,那麼對於健康風險較高的老人族群進行健保費用補助,等於是健康福利政策中的優惠政策,因此林佳龍的做法其實與台北市的原則不但是背道而馳,反而有些畫虎不成反類犬的味道。
台中市府砍掉老人健保補助的做法,是讓老人健保補助變成只有「中低收入戶」才能領取,從台中市65歲以上老人約29萬人來估算,等於砍到僅剩約1萬人能領取,即便台中市府聲稱「實質排富」,但是這種做法完全忽略在綜所稅額54萬以下、卻沒有中低收入戶資格的家庭裡,有許多家庭都遠稱不上「富裕」,仍會增加許多受薪階級的納保壓力。
回顧台中市府砍老人健保的「配套措施」,也顯然陷入自相矛盾的現象,台中市府一方面高舉落實「實質排富」而砍掉老人健保補助,但是台中市府另一方面卻又「忘卻初衷」,結果台中市府如今在執行諸如長照2.0、老人假牙補助、老人乘車補助..等老人社福政策卻都不是以「中低收入戶」為標準,可見台中市府自己可能也知道如果像老人健保補助這樣以「中低收入戶」作為「實質排富」的標準,根本就缺乏社會福利的實質意義。
同時,台中市府砍掉老人健保補助會加重了青年家庭的負擔,因為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6 條第2項:「眷屬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繳納;超過3 口者,以3 口計」,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三十歲的青年家庭,往往幾乎有退休父母跟著加保,而這些老人健保費在薪資計算裡都被以「眷屬保險費」的名義代扣,如果這樣換算:雙親的健保月繳約700~750元之間,那青年人每年也將負擔起17000~18000元的健保費!
因此,砍掉老人健保保費仍是增加青年人負擔,等於繼續助長「青年貧窮化」的現象,並不利於台中市的長遠發展,無論是主計處還是111人力銀行的最新調查,35歲以下的勞工,高達7成2的人都處於月薪未滿4萬元的慘況,這也是為什麼近日行政院公布平均薪資為「59,852元」會引起青年人的公憤與批評;而根據111人力銀行調查中「孝親費」與「外食費」、「房租」、「保險」、「學貸」同為青年族群最大宗支出,因此補助老人健保可以說不僅是保障老年人健康,更能降低青年人支出,減緩青年貧窮化的現狀。
所以台中市府應該重新檢討,何以目前六都中台中市是唯一一個砍掉老人健保的城市?並非是六都中只有林佳龍市長是天縱英才,而是社會福利政策中,補助老年人的健保費是具有整體效益的,不僅可以保障老年人的健康,亦可降低降低青年人的壓力,當林佳龍狂言說出:「65歲到100歲才35萬健保費繳不起嗎?」,其實缺乏一個市長該有的高度,不是青年人繳不起,而是不忍心青年人承擔的太多。
*作者為科技服務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