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校長遴選事件持續延燒,台大12日召開校務會議,決議要請教育部「盡速發聘」,也一併發文給教育部說明,但教育部態度仍是強硬,前(25)日已回信,堅持要求台大重啟遴選。台大表示,從回文內容來看,雙方意見仍分歧,之後很難避免走行政救濟,目前校方正在研議具體方案。
台大於12日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會中除了要求教育部「儘速發聘」管中閔,也發函給教育部說明。台大闡明,教育部對於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僅能為「合法性審查」,不能對「人選是否適當」予以審查等意見。
教育部前天回函台大,不改立場,仍堅持要求台大重啟遴選。
教部稱公文是「行政指導」 行政救濟恐無用
對此,台大表示,從回文內容看來,教育部與台大的立場仍有極大落差,未來很難避免走行政救濟,但校方目前還在研議具體方法。
根據《中時電子報》報導,一名擔任台大自主聯盟顧問律師認為,即便校方走上行政救濟也是無用,教育部認定發函給台大的公文是行政指導,並非行政處分,不具法律效應,如此便能阻擋掉台大提出行政救濟,從而無法提告教育部。
該名律師分析,教育部長吳茂昆在4月27日發布公文,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而公文非屬於「行政處分」,教育部更稱公文是「行政指導」,因此對外不具備法律效果,更缺乏主管機關的法律授權,目的在於擋掉台大提出行政救濟,教育部也沒有涉及違法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