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日前才因隱匿中資背景遭經濟部投審會罰以12萬罰款,並要求半年內撤資,今天(19日)投審會在立法院表示,香港商淘寶網台灣分公司也未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不排除依法要求撤資。
阿里巴巴2008年隱匿中資背景,以新加坡公司名義來台設分公司,規避陸資許可辦法審查,今年3月初遭投審會處以12萬罰款,限期半年內撤資。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今天在立法院質詢時秀出1只Apple Watch,她表示,淘寶網有將近7成是假貨,台灣夜市有一半是向淘寶批貨,更有將近100萬人是靠淘寶網維生,不只關係到台灣的製造、經濟體系,還有財稅收入與法令問題;她質疑經濟部未評估對台灣經濟的傷害與影響。
對此,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表示,香港商淘寶網在台分公司也沒有經過依據陸資許可辦法審查的紀錄,2月已要求提出具體說明,若無法釐清,將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3條之一,比照阿里巴巴模式,不排除做出撤資要求。
至於阿里巴巴的案子,張銘斌表示,目前對方已提出訴願且送至行政院訴願委員會,但「訴願歸訴願,不影響到經濟部的執行」;未來若行政院有不同結果,投審會再視情況看是否調整執行。
外界關切目前投審會已掌握哪些「假外資、真陸資」的案件,張銘斌以還在調查中、尚無明確結果為由,不願多做說明,但透露正在調查中案件在10件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