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中市潭秀國中因為遲發安心餐券,而導致學生權益受損。各家媒體紛紛以聳動字句來吸引收視率,有弱勢學生肚子挨餓三天、學校說餓不死......等說法。
表面上是學校的疏失,然而,正本清源後,這跟學校是毫不干涉的。
安心餐券概況
一、安心餐券的意義、由來
安心餐券是在假日時間使用,讓有需要的學生去兌換食物。「假日時間」與學校何關?假日的課業是與學校有關,但假日的餐食與學校有關?
原由台中市教育局巴結長官,好大喜功,將社會局的業務越俎代庖包攬給學校去承辦,否則!何以安心餐券只存在於台中市?其他縣市並沒有安心餐券,那這些弱勢學童不是「餓死」?
因此,安心餐券的業務負責是「社會局」不是教育局!
二、安心“黑”餐券
安心餐券既然是社會局負責業務,那教育局豈有「法源依據」?也因此,安心餐券由民國98年的1300萬發展到今日的4億!!!在政客的強力催化下,安心餐券沒有法源依據的濫發,竟然推展到高中生,申請的資格在政客氛圍下只能放寬標準,導致一年要4億的預算。
不可思議的是,社會局本來就有補助措施,凡弱勢家庭,在三餐飲食上的救濟,社會局已經做了,如果學校推行安心餐券,豈不重複使用?因此,其他縣市為何沒有安心餐券?98年以前為何沒有安心餐券?
4億去哪了?
解決之道
一、權責歸位
安心餐券的發放應由「社會局」主導,本為社會局的業務應由社會局負責!如此,才能依法行政,有法源依據才能落實救濟真正需要的弱勢,並且,公帑不會重複使用,一年可節省4億的經費!
二、業務推展
(一)比照其他縣市辦理,其他縣市並沒有安心餐券的作法,那弱勢學生餐食如何處理?台中市政府應參考其他縣市作法。
(二)請教育局協助。由於老師與學生平日朝夕相處,老師較容易掌握學生狀況,可請學校協助通報。若要進一步請求老師承辦安心餐券業務,應該要給予資源以及法源,如:給予想對應的獎金或想對應的減課。
老師的任務在教育,不是廚師,承辦午餐業務本來就不應該由老師兼任,由於政府怠惰,便宜行事,因此交付老師。然而,積非成是,日子久了,似是而非地理所當然成為老師的責任,其實,這是不對的!而安心餐券的存在更是不合理,強烈質疑政客與政府為了選票執政濫開支票,浪費民脂民膏,請政治黑手離開校園,還給教育清新園地!
*作者為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