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大型的工地,一般人不准入內,在裡面現場的勞工朋友、其他工作和監督人員,對待這類飲料的態度是不是像上述廣告那樣「夯」,我們不得而知?不過,在個人家裡裝潢、修葺工程中,確實看過勞工朋友飲用,他們說可以提神,筆者向他們解釋,所謂提神可能只是減少瞌睡感,對思考、判斷和反應能力“不見得”有幫助,其中酒精成分甚至有害,常常言者諄諄、聽者藐藐。他們很難瞭解一個事實,為什麼軍公教、所謂白領階級(至少在工作中)甚少飲用。
另外,想也知道,工地的勞動工作不可能都只憑自己一個人可以獨力完成,應該經常需要伙伴間同心協力,因此自己和伙伴間的安全應該是「相輔相成」,也就是說,你、我互相提供保證,你安全,我也安全,相反地,你不安全,我也不安全。
沒有相關、科學化的探討,沒有人可以妄下斷語,認為「工安事件」與提神飲料有關,不過,醫師說醫師良心的話:
一、這些飲料長期廣受市場歡迎,特別是勞工朋友的喜愛,一定有它的道理。但是否請廠商在廣告裡,將場景改在休閒處,而不是「工地」。
二、工地裡除了「安全第一」的標語,可否也有「為了你和我身家性命,禁止飲用含酒精飲料」。
三、未來工地意外,檢查官鑑定原因時,除了檢查現場是不是符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以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7條」外,應將檢驗傷亡者(和相關同僚)血液中酒精濃度也列為標準流程。
四、勞動部應該立法,如果不幸傷亡者體內驗出超標酒精,賠償金減少,如果相關同僚超標……,“高額”處罰督導主管和建商,高額到讓建商痛到心裡而不是只是到皮。
五、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無論我們屢屢發生的「工安事件」是否與含酒精飲料有關,「指示用藥」的規定早已明訂,食藥署有責任立即著手盤點、落實。
夏日炎炎、火傘高張,當大部分人躲在冷氣房內時,還有許許多多揮汗勞動者奮力工作,「身體是他們唯一的財產」而他們是他們家庭的保障,請政府有關、廠商企業和所有同胞疼惜他們,盡全力補起所有「工安」可能的破口,善哉、善哉!
*作者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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