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透納僅被判處6個月徒刑,並緩刑3年。當時審理此案的法官裴斯基認為,透納年輕、沒有前科,原有大好前程的他可能會因判刑過重而毀掉前途,並認為他和受害者都喝醉了,故道德責任較低。透納的父親還抗議判決太重,把性侵形容成「20分鐘的行為」,認為自己的兒子不應落得坐牢下場。
裴斯基的量刑標準及最後的判決結果引發全美激憤,輿論認為司法根本對富有白人更為優待。透納2016年才剛服完一半刑期(3個月)後,便因為「行為良好」提前假釋出獄,他的名字登記在州檢察總長網站的「性犯罪者」(Sex Offender)名冊裡,性侵臭名終身相隨,不過透納已針對判決進行上訴。
受害者血淚控訴:「酒精沒有脫掉我的衣服」
2016年此案判決一出,受害者將她在法庭上念出的聲明稿公布在網站Buzzfeed,內容詳實揭露她的心路歷程,字字血淚令人心碎,短短一周超過700萬次轉發。她描述意識到受侵害時的心情:「那時我決定,我不要這個身體了。我不知道什麼東西曾進過我裡面。……你讓我成為受害者,在報紙上被稱為『醉得不省人事的女人』(unconscious intoxicated woman),除了10個音節以外什麼都沒有,有段時間,我以為這就是我的全部。」
她也抗議,絲毫感受不到透納將整起事件歸咎給酒醉,「我愚蠢地認為,我能做周圍的人都在做的事——飲酒。我錯了。我要告訴人們,一夜的飲酒可以毀掉一個生命。……酒精沒有脫掉我的衣服、染指我、拖著我的頭撞地。我承認我不該喝太多,但喝醉酒不是犯罪。」她也如此告誡:「請你記住:假如女生喝醉酒而跌倒,你該扶她起來。而不是騎在她身上、脫掉她的內衣,又把手伸進她的陰道。」
反對派:只因法官輕判就將其罷免,恐損司法裁量權
道柏、受害者的親友在2016年判決一出時,便發請連署請願、要求罷免裴斯基,歷經2年的努力終於看見成果。道柏表示這次投票傳達了人們的聲音:「性暴力是很嚴重的事,民選官員必須嚴肅看待。……在這個歷史性時刻,女性權益受損時,不只有女人,這個國家土地上的許多男人也選擇挺身而出。」
不過並非各界都一致認同裴斯基是「恐龍法官」。加州法官紀律委員會(California Commission on Judicial Performance)2年來也接受到數千封投訴信函,要求審理裴斯基的判決是否失當,但委員會最後宣布,裴斯基判決公正,依照郡級監獄的緩刑建議而量刑,因此並無不當。
《衛報》(The Guardian)指出,在推動罷免投票過程中,部分法界人士、學者、女權人士,甚至是其他性侵受害者都提出反對意見。他們強調,雖然不認同裴斯基的判決,但若只因法官輕判就將其罷免,將立下危險先例。此外司法制度中,法官自由裁量權的存在就是為了保障被告受公平審判的權益,若法官受到輿論壓力不得不重判被告,可能會損害經濟弱勢及其他非白人族群的權益,在美國法庭上,這些弱勢族群時常被判處不符比例原則的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