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著中韓自由貿易協定(FTA)上月完成草簽,兩岸貨貿談判進度更受矚目,經濟部次長卓士昭今(25)日宣布,兩岸將於3月31日至4月2日在中國大陸舉行ECFA貨品貿易工作小組第10次會議,就貨貿協議進行協商。經濟部更強調,隨著區域經濟整合的趨勢,台灣已經沒有等待的本錢,須盡快進行貨貿協商與溝通。
經海基會與海協會聯繫後,經濟部今確認舉行兩岸貨貿第10次協商會議的日期,訂於3月31日至4月2日。而中韓FTA完成草簽後,相關協定內容已對外公布,我方是否調整談判策略,引發外界關注。對此,經濟部表示,瞭解中韓FTA協商經過及其對中國大陸的可能影響,將是本次會議的重點。
自2011年2月起,兩岸貨貿協議已舉行9次協商,然而,目前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尚未完成立法,對於是否因此暫停貨貿協商,經濟部以韓國與紐西蘭甫簽定FTA、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TP)也正加快協商腳步為例,認為區域經濟整合趨勢並無減緩的跡象,「我國實在沒有等待的本錢。」意即在監督條例完成立法前,經濟部仍表明要加快腳步與對岸協商。
為避免在中國市場落後韓國太多,經濟部指出,業界普遍呼籲政府積極進行貨貿協商,行政部門也盼望監督條例盡快完成立法,目前將依照立院通過的ECFA、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行政院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之規定,持續進行對外協商及國內溝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