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離婁篇》有個故事說,某人有妻、妾,每天返家總是酒足飯飽,並聲稱達官貴人朋友甚多。有天妻對妾說:「怎麼從未看到有貴人來過我們家?」乃決定跟蹤,發現丈夫是每天到墓地,向人乞討祭物維生。妻子回來後很難過地對妾說:「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也,今若此!」妻妾二人遂相擁而泣。
能靠警察維安嗎?
這幾天在媒體上大家都看到,台南市兩名警員追捕嫌犯遭對方砍死,雙雙殉職倒臥在巡邏車旁,現場血跡班班。兩位警員是在追查失竊機車,遭歹徒持刀反抗,其中一位警員身中數刀,一位警員遭割喉,並被搶走配槍及子彈。兩位警員均因公殉職。
兩位警員殉職,大家當然十分悲傷,再講甚麼負面的話都非適宜。但我們不禁要問,我們人民的安全主要是靠警察同志來維護。但如果荷槍實彈的警察去抓一個犯人,卻被犯人打得稀巴爛,那我們今後要靠誰呢?我們小老百姓不是也要相擁而泣:「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也,今若此!」
警察能強勢嗎?
警員因公殉職,我們在無限哀悼之餘,大家一定要快速的深切的檢討,提出改革之道,否則警察及善良百姓都會死更多。坦白說,現在政府官員施政講話一切為選舉,事情一過就完了。像這次事件,主管警政的內政部長徐國勇說:「警方緝兇,過程更要注意本身安全,若遭歹徒敢反抗,可大膽用槍。」請問部長要怎樣大膽用槍?
2014年3月18日至4月10日,大學生發起俗稱太陽花運動,佔領國會,一度嘗試佔領行政院,警察能怎麼樣?動輒得咎,後來幾位警官首長反成了被告, 十分尷尬。所以現在台灣警察的處境,常是開槍會成為被告,不開槍就被槍殺。
部長說警察大膽用槍是對的。如美國警察在執法時,似乎權威很多,警察一聲令下,嫌犯立刻將手扶在頭上,手一放下,警察立刻開槍,警察執法效力大多了。現在台灣警察,有槍不敢用,以致員警必須以肉搏方式與歹徒搏鬥。請問部長,在這樣情況下,你願意你的孩子去當警察嗎?所以部長要警察大膽用槍,應盡快明文訂出細節。
有口水、無行動
立法院長游錫堃說,通緝犯竟然敢一下子殺掉兩名警員,他是反對判死刑的。但像這樣,一定要判死刑,警惕歹徒不應該殺警察。請游院長趕快在立法院發動修法,殺警者死刑。這次殺警,自2019年以來,已是第三次。請居高位,說大話的官員們,趕快行動吧!
游錫堃院長說他是反對判死刑的,簡單說,他應是廢死聯盟的支持者。現關在監獄的死刑犯還有38人,為什麼不執行?這些人傷天害理,殘害無辜,有時一家數口被殺,死刑犯卻還要我們納稅來奉養他們,真是MD的厲害啊! 既判死,就應快速執行。
坦白說,我要是當選總統,一個月內就將這些死刑犯清潔掉。殺人者死是基本原則,既判死就當死,敢殺人就不要怕死。
在台灣殺人判死刑,本就很困難,只要在法庭上裝作悔改的樣子,就能博得法官以尚有教化可能,而判不死。好不容易判了死刑,又不執行,台灣已成為作奸犯科的天堂。在這種氛圍下,你如果是經常要面對作奸犯科惡徒的警察,你心中怎麼想呢?各位大官,治理國家,不是只靠嘴巴,拿出行動來吧!
*作者為前監察院長,本文原刊《台灣醒報》,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