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要企業加薪?朱敬一:不負責任的民粹做法

2015-03-27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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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院士朱敬一28日在臉書貼文,直指立院修法要求企業加薪,是不負責任的民粹做法。(資料照片,吳逸驊攝)

中研院院士朱敬一28日在臉書貼文,直指立院修法要求企業加薪,是不負責任的民粹做法。(資料照片,吳逸驊攝)

立法院國民黨團本會期力推「加薪四法」修正草案,鼓勵企業提撥盈餘給員工,不過中研院院士朱敬一認為用這種方法加薪,既不顧及企業出走的可能,也不管對股東、股票本質的衝擊,這種「用不負責任的做法來回應民眾的期待,就是民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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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敬一在臉書發文表示,透過ILO (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 或是OECD網站,便能一覽各國薪資過去十餘年的數據,資料顯示,十幾年來,台灣平均成長率為0.0134, 加拿大0.0150,法國0.0056,希臘0.0080,香港0.0045,義大利0.0126,日本0.0001,韓國0.0165,西班牙0.0195,英國0.0038,美國0.0029。

從上述資料得知,「凍薪」是目前全球的共同現象,不論這些國家平均GDP 成長率是多高,薪水就是幾乎沒有漲。然而,台灣十幾年來GDP成長率大概是每年3.4%,但薪資不漲,GDP成長的果實到哪去了呢?

原因在於全球化生產下,各種勞務外包都極為便利,朱敬一說,只要某個工作沒有「非在台灣做不可」的絕對必要,老闆都可以選擇外包他地,或是把整個工廠牽往工資低廉處。於是,台灣的勞動需求因為各種勞務外包而下降,工資當然就跌;而越南、重慶的勞動需求上升,薪資當然就漲。他說,全球化令人嫌惡,原因之一就是「勞務外包」,不少本地工作機會都溜走了。

朱敬一表示,這些「凍薪」公司老闆仍然有賺錢,因為他們的業務並沒有因為勞務外包而改變,但絕不會「主動」幫員工加薪,因為他們都在牟利「能夠不放進別人口袋的錢,就絕不放進別人口袋」,朱假設,是不是只要立法逼這些老闆把所賺的錢吐些出來給員工,薪水就會漲?

但事情並非如此單純,朱敬一說,所有的公司理論都說,股東是「剩餘權請求者」(residual claimer),意即公司總收入由勞工、貸款人、地主先拿他們的份額(工資、利息、地租),最後若有剩,才由股東來分。今天若立法「公司利潤處分要先分勞工加薪」,那麼股東就不再是單純的是「剩餘權請求者」。如果做這樣的改變,那麼公司的本質、股東的本質、股票的本質都改變了。強迫利潤用來加薪,背後有這些重大觀念變革,我們(尤其是那些自認為懂財經、企管的人)都想清楚了嗎?這會不會是別的國家不願輕舉妄動的原因之一呢?

朱敬一說,在觀念上,企業賺錢就為員工加薪,這才是共榮共存的王道思想;操作上,政府首長「鼓勵」賺錢企業加薪,也是好的道德說服,但若是要修改公司法等法律試圖以一國的片面立法「解決」全球化下的凍薪問題,既不顧企業可能出走,也不管股東、股票本質的衝擊,他就認為是不負責任。「用一個解決不了問題的不負責任做法來回應民眾的期待,那就是民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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