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在民視新聞台《辣新聞》節目中,因違反新聞事實查證,點名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父親蔣孝嚴20多年前晶華酒店「滾床」事件,女主角是前中國小姐張淑娟;又在周一於台北地檢署前面上演「強迫道歉」戲碼,引發社會公憤。儘管民視已停止《辣新聞》聯播,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8)日仍做成決議,要求民視召開新聞自律委員會,回應社會大眾意見,並將會議結論公開周知。
《辣新聞》炒作蔣孝嚴陳年緋聞事件,主持人周玉蔻更與名嘴蔡玉真直接點名緋聞女主角,讓無端捲入大選口水的張淑娟於周一按鈴控告周玉蔻;未料周玉蔻當天竟到北檢門口,要求向張淑娟「公開道歉」,還跟台北市議員王鴻薇當場吵了起來,把當天所有選舉新聞全部蓋了過去。
對於周玉蔻所作所為,民視27日召開常董會,決議停止《辣新聞》在民視新聞台「聯播」;換言之,該節目將維持在無線電視「民視台灣台」繼續播出,不少民眾批評,民視相關作法只是先將該節目「冷凍」,等到風頭過去以後,又可以恢復正常。
不過,國民黨立委李德維昨日已針對周玉蔻事件,在立法院總質詢詢問NCC主委陳耀祥,「是否比照中天新聞台進行撤照?」讓NCC再度承受社會壓力。NCC今日召開委員會,會中針對民視《辣新聞》做成「備忘錄」,要求民視盡快召開「新聞自律委員會」。
NCC:檢舉周玉蔻申訴案累計近百件
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截至今天早上10時以前,民眾針對周玉蔻「違反新聞事實查證」,已經累積有95件申訴案;另外,周玉蔻主持的廣播節目部分,也有1件申訴案。NCC委員會要求民視,初步回應視聽眾申訴意見,NCC將回到《廣電法》、《衛廣法》,對周玉蔻事件進行檢視。
翁柏宗表示,依照《衛廣法》第22條規定,廣電事業「製播新聞應建立自律規範機制,獨立受理視聽眾有關播送內容正確、平衡及品味之申訴。並應定期向主管機關提出具體報告」,民視接下來應該檢視自己的新聞自律準則,包括公平原則、新聞事實查證原則,民視「新聞自律委員會」應針對周玉蔻事件,盡快召開會議,回應社會大眾意見,並將會議結果公布在網站上,畢竟媒體是社會公器。
至於周玉蔻指控張淑娟是緋聞事件女主角,相關內容是否構成《衛廣法》違反社會公序良俗之裁罰基準?翁柏宗表示,NCC針對所有民眾申訴案件,是否違反法律規定,都有一定的調查SOP程序,未來在調查程序結束後,將會移送NCC節目與廣告內容諮詢委員會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