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最新統計出爐,今年第2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39.62%,比起上一季、去年同季均呈增加,房價負擔能力雖然維持「略低」等級,但是已經接近「偏低」等級,房價所得比也攀升至9.69倍,意味著將近10年不吃不喝才買得起房。
所謂房貸負擔率,主要是計算中位數所得家庭購買住宅時,每月支付房貸金額占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的比率。一般而言,房貸負擔率如果在3成以內,代表可「合理」負擔房價,負擔率越高,代表家庭可以負擔房價的能力越低。
至於房價所得比,則是中位數住宅價格÷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代表必須耗費多少年可支配所得,才買得起一戶中位數房價住宅。根據最新資料顯示,全國房價所得比9.69倍,但台北市的房價所得比高達16.17倍,新北市12.82倍,台中市11.14倍。
所得追不上房價、利率增幅
根據統計,今年第2季全國住宅價格指數為123.97,比起上季增加2.44%,並較去年同季大幅上升10.27%;全國建物買賣登記棟數8萬6,010棟,也較上季8萬4,776棟增加1.47%,整體呈現「價漲量升」情形。
內政部指出,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季增10萬元(由840萬元升至850萬元),使負擔率增加0.46個百分點,五大銀行平均購屋貸款利率上升0.224個百分點(由1.368%升至1.592%),使負擔率增加0.83個百分點。
另一方面,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增加0.04萬元(由87.68萬元增加至87.72萬元),僅使負擔率減少0.02個百分點。內政部表示,整體而言,全國房貸負擔率較上一季增加,主要是受到購屋貸款利率上升影響。
觀察六都房貸負擔率,台北市及新北市分別為66.12%及52.41%,房價負擔能力屬於「過低」等級;台中市為45.54%,為房價負擔能力「偏低」等級;台南市、高雄市及桃園市則分別為38.26%、38.17%及32.01%,均為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等級。
此外,在其他14縣市房價負擔能力方面,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只有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及嘉義市等5縣市;「略低」等級則有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台東縣、花蓮縣、澎湖縣、新竹市等9縣市。
租金補貼申請期限延長至10月底
內政部提醒,購屋貸款為長期支出負擔,民眾在購屋時仍須審慎評估整體利率調升對於未來還款負擔的影響。
針對投機客短期炒作抬升房價,加重自住購屋民眾負擔的不公平情形,內政部強調,將密切關注市場交易情形,不定期辦理預售屋聯合稽查作業,裁罰違規炒作行為,並將持續推動「平均地權條例」草案修法,均衡房市穩定發展。
內政部也提到,為保障租屋族住房權益,300億租金補貼申請期限已經延長至10月31日,歡迎有需要的民眾踴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