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巨蛋施工造成松山菸廠古蹟損壞,北市文化局與文化部今天(2日)召開文資保存會議達成結論,遠雄施工過程造成松菸古蹟價值減損,待文化局蒐集事證後,會根據《文化資產保護法》、《刑法》以及《民法》向遠雄提告。
大巨蛋工程造成松菸古蹟「鍋爐房」煙囪傾倒情況達到警戒值,上周五北市府召開會議,會議結論並未勒令遠雄停工,而是依照《環評法》裁罰遠雄150萬元,並要求遠雄盡速提出緊急改善計畫送市府審議。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李慶鋒指出,北市府2013年就知道大巨蛋工程造成松菸古蹟損壞,且出現建物沉陷、煙囪傾斜的現象,但到日前才開罰150萬元。
李慶鋒認為文化局嚴重失職,縱容遠雄破壞古蹟,並未討論是否要以文資法開罰,成為松菸古蹟毀損的幫凶。
文化局表示,依照文資法規定,遠雄必須是蓄意破壞松菸古蹟,或是毀損古蹟後不做改善,才能開罰,但遠雄並非主動破壞古蹟,也曾進行改善將煙囪扶正,地面補強灌漿,難以依法開罰。不過,文化局也認為大巨蛋工程持續進行,還是會對古蹟造成損害。
文化局今天與法務局、文化部召開文資保存會議,針對松菸價值減損是否涉及文資法罰則事項進行討論,會後達成決議,依照文資法第94條,以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近期將蒐集事證,向遠雄提告。
此外,文化局是松菸財產管理機關,施工損壞涉及民事訴訟的部份,也將進行評估提出訴訟。文化局表示,若經由刑事訴訟,法院判定遠雄施工造成古蹟價值毀損,及可依文資法對遠雄開罰10萬到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