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如何落實住者有其屋及改善少子女化問題

2022-10-22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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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大同區的明倫社會住宅。(圖/網路溫度計提供)
國際上普遍認為具降低居住成本性質之社會住宅,我國縱將中央目標「8年20萬戶」執行完成,也僅占總宅數2%至3%之間,與先進國家占比20%至40%差距甚遠。(示意圖,取自網路溫度計)

為實現住者有其屋,改善或緩和少子女化問題,本文建議政府儘速實施「社宅進化版」政策,在都會或其他適當地區,持續、大量以協議價購方式買入住宅用地及其地上物,再以委外方式,以實惠租金出租予無自有住宅的民眾。只要租金能持續給付,亦無重大違約情形,承租人可以住到終老。原有自用住宅之民眾,亦可於年老後出售房屋,轉於社宅終老。如此,即可將國人之居住成本與「不動產之投資與儲蓄功能」脫勾,政府持有之社宅出租租金,可以與該地區一般的平均所得保持適當比例,使民眾在繳付租金後仍能享有適當之生活品質,以及結婚生養子女的經濟能力。其他優點及建議略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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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雖然自購住宅居住者享有可以自行處分、繼承或裝潢改建等優點,但租用政府社宅者亦可安居終老,且居住環境及租金受公眾監督,具一定之品質或優惠性,可以促進社會之公平及穩定。
  2. 目前房價及租金長期趨勢看漲、短空長多、看回不回的情況下,民眾即使加計政府的政策補貼,收入亦追趕不上居住成本上漲的速度,「從之如搏影」。政府大量購入社宅以優惠價格出租,只租不賣,一方面避免了產權落入民間再陷炒作危機的問題,一方面也讓民眾的居住成本降低,經濟力及消費力解放,有助於國人身心健康、生活品質、家庭經營、老年安養與經濟活絡,「把人生重新還給人民」。
  3. 政府購入土地及地上物後,可以直接以現屋出租;亦可以100%地主身分實施都更與老屋重建,將原有之老舊社區改造為新式大樓,提升市容環境及生活品質,容納更多人口。
  4. 政府大量購入土地及地上物,可以確保產權範圍內均符合都市計畫、區域計畫及建築、消防等有關規定;亦可以地主身分,主導、促進城鄉、人口、交通、經濟之平衡規劃,從台灣整體發展觀點打造宜居永續家園,建構可以因應未來氣候變遷或地緣衝突挑戰,足水、足電、智慧化,並具備必要防震避難功能、完善生活機能和公共服務的新型社區。
  5. 實施上開社宅進化版計畫,將因需求減少,促使房價由節節高升轉為緩和,但因地價及興建成本因素,亦不致崩跌。按土地具稀缺性,會隨交通經濟發展而價格上漲,為不動產主要價值所在,房屋則逐年折舊,故有買土地送房子之說法;興建成本方面,據主計總處統計營造工程物價指數(CCI),108年6月到111年6月,短短3年CCI從108.41飆漲到132.7,漲幅高達22.4%。故放任自由發展,將使買房或租房更為困難,成本更高,但需求減少後,其價格亦不致崩跌,不會對不動產所有人造成很大的損失。
  6. 人民居住成本與實際房價脫勾,交由政府決定及公眾監督,並得就特殊情形給予租金分期給付或緩繳等優惠,政府作為房東,至少可以控制居住成本不至過高,讓人民在困難中仍有可以安居喘息之處所。
  7. 社宅進化版符合憲法平均地權、節制資本之意旨,依民主程序受公眾監督,不會淪為極權國家僵化的人民公社或集體農場。但基於氣候變遷及地緣政治之風險,本文亦建議政府多買農地,使中央政府持有大量農地,具有保障糧食安全及農業環境之作用。
  8. 由於中央之財力大於地方,且社宅進化版涉及未來國土及人口整體規劃,為避免國外地方政府因財政問題大量出售社宅,而使租屋人口陷入困難和剝削的處境重演,政府購入之社宅用地應以中央為管理機關,且出售條件應從嚴,地方政府僅得以委辦方式協助中央。
  9. 未來政府為因應少子女化,雖有引進大量外國人之構想,但外籍勞工之穩定度和忠誠度有待商榷,大量引進也會產生若干社會問題及成本,應非治本之方法。
  10. 上開計畫可以溫和地紓緩社會及階級矛盾,亦能減少經濟力過度集中對民主政治、政府公正性及人民基本權侵害的威脅。

綜上,社宅進化版計畫在短期而言,雖會對社會經濟優勢階級以不動產逐利之期望有所減損,但長期而言符合大多數人之長遠利益,及憲法民有民治民享之理念。反之,現在不做、聽任自然發展、倒果為因,認為少子女化自然將導致房市下跌,或基於私利而反對,將意味著我們的社會正以「魔鬼終結者式」的邏輯,使下一個世代的勞工、士兵或學生「被消失或生不出來」,我們正處於歷史的轉捩點,後代子孫會如何看待我們?

*作者為服務於公部門,長期觀察居住正義及少子女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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