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國,由於股票經紀人在整個一六○○年代累積的惡習惡狀,皇家交易所拒絕其進場,他們只能聚集在交易所外的大街上,後來轉移到附近的咖啡館。這就是舉世聞名的喬納森咖啡館(Jonathan’s Coffee House)。喬納森咖啡館於一七四八年因火災而焚毀,之後重建的新喬納森咖啡館於一七七三年正式掛牌為「倫敦證券交易所」(LSE)。這家有傳統的LSE,相較於VOC派生的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遲了一七一年之久。
在十七世紀初期,阿姆斯特丹和倫敦在資金能力上可謂相差懸殊,這在前文介紹兩國東印度公司資本金時已有論述。一六○九年,荷蘭東印度公司以熱那亞的聖喬治銀行為範本,創建世界首家中央銀行──阿姆斯特丹銀行,展開匯兌與轉帳業務。阿姆斯特丹銀行成為歐洲商人的交易結算中心,隔年,為了交易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股票,開設了世界首家證券交易所。
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裡,所有類型的金融商品均可交易,涵蓋商品、匯兌、股票、海上保險及期貨。尤有甚者,通說認為,荷蘭名產鹽漬鯡魚在漁獲期到來之前便開始交易,乃是人類期貨交易的源頭。股票交易之際,可融資上限為上市股價的百分之八十,因此信用交易成為可能,期權交易也已存在。一六一二年,荷蘭政府匆促決定禁止空頭交易、期貨交易及期權交易,此後亦屢屢發佈禁令,如此現象反而顯示出,這些禁令在實際層面上沒有被嚴格遵守。以下所言是筆者沒有根據的臆斷之言,日本平戶的荷蘭商館開設於一六○九年,亦有文獻顯示,日本於一六二○年出現最早的大米期權交易,或者,這兩者之間存在若干關聯也說不定;想來,大阪堂島的大米期貨交易也受此影響。
鬱金香泡沫、喀爾文教派與貪欲
本節大膽地以「鬱金香泡沫」(Tulip Bubble)為題,事實上並非通用的歷史用語,鬱金香「bulb」一詞倒是存在,意指鬱金香的球莖。
雖然令人費解,「泡沫」(Bubble)一詞是一七二○年「南海泡沫企業」事件後才出現的。因此,十七世紀荷蘭的鬱金香球莖價格飛漲事件,一般稱為「鬱金香狂熱」(Tulip Mania)。儘管如此,鬱金香狂熱名列世界史中的三大金融泡沫事件之一,即使到了今天依然如此。隨著時代演進,應載入史冊的泡沫事件應還有其他若干,但仍如此看重鬱金香狂熱的歷史意義,便和往昔人們不認為,這類泡沫事件會再度出現有關。
一六四八年,天主教和新教之間的宗教戰爭結束並簽定「威斯特伐利亞和約」(Peace of Westphalia)之後,荷蘭才脫離西班牙獨立。但事實上,自十六世紀末以來西班牙對荷蘭的威脅已然消失。東印度公司的經營績效良好,吸引歐洲其他地區的投資,也增添信用交易、期貨、期權等投資產品的多樣性。而且這段時期,正值荷蘭籌畫利用運河網絡連結主要城市,不動產價格不斷攀升之際,阿姆斯特丹的經濟正處於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