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前教育部長吳茂昆涉在東華校長任內,將學校專利轉移給自己在美國的師沛恩生技公司,有違《公務員服務法》兼職規定,並涉嫌圖利及侵害專利權,監察院今(3)日以13:0全數具名通過彈劾。不過,其中6名新監委則發表不同看法,認為吳茂昆是否「圖利」,調查不夠充分、過於草率。
由總統蔡英文提名的6名新任監委,包含:蔡崇義、王幼玲、楊芳玲、林盛豐、張武修、趙永清,在下午監院的記者會後,由蔡、王在現場發表一份「協同意見書」,表達不同立場。
該協同意見書表示,吳茂昆確有參加設立美國師沛恩公司,並持有20%股份,有違《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公務員不得擔任有限公司執行業務股東,以及所有股份總額不得超過其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10%」的規定,應予彈劾。
「調查程序並不周延」
不過,該協同意見書認為,吳茂昆於104年8月25日未經學校同意,將專利轉讓給師沛恩公司,核有違失;然而吳茂昆與翁慶豐教授的聲明,均強調「係為東華大學而為,絕未圖個人私利」,且依據萬國法律事務所文件與東華大學「專利及技術轉讓委員會」的紀錄,顯示師沛恩有將研發成果轉讓學校的意圖,足見吳的說法「尚非無因」。
協同意見書指出,目前案件是否已經轉回東華大學,未見相關調查,調查報告對吳茂昆的答辯,也未再進一步查證,因而令人無從判斷,「我們認為調查程序並不周延,若逕為指稱,恐失之武斷」。